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服务大局、主动履职、扎实工作,以“法律服务深化年”“基层建设推进年”“队伍能力提升年”三大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水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成立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电力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换届,组织召开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在枫桥镇试点运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年新增品牌调解室13家、品牌调解员17名;受理矛盾纠纷16823件,调处成功16440件,成功率达97.7%。
2.特殊人群管理规范有序: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在线语音报到,全面推广司法E通执法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E通配备率达100%。严格执行社会调查、手机定位监管、请销假、违规处罚等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规定,截止12月底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01人,无脱漏管人员,重新犯罪2名,重新犯罪率为0.11%。扎实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截止12月底在册刑释人员3529名,当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2起,重新犯罪率为0.6‰。
3.法治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法润诸暨”系列行动,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和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点单式”普法和“流动法律讲堂”。扎实推进“两创”工作,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新增绍兴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9家、诸暨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52家。
4.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企业大走访活动,引导律师主动参与出险企业的重整重组,4家破产管理人参与处置僵尸企业27家,涉及金额144亿元;安排骨干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信访局坐班接访,法院志愿服务等活动。健全完善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全面实施“法援惠民扎根工程”,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69万元。
5.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根据“四个平台”建设要求,将27个司法所全部纳入镇街综治工作平台,派驻的局编司法助理员由镇街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两学一做”、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全省首个奖励办法,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被评为省著名律师事务所。
二、2020年工作计划
1.着力推进矛盾纠多元化解。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全省试点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设立诸暨市“以案释法平台”,探索建立判例型调解体系,健全完善调解案例库,在枫桥镇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通过网上数据库进一步增强以案释法能力。
2.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水平。按要求做好普法工作的提档升级和查漏补缺工作,确保“七五”普法中期验收顺利通过。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镇街和市级重点单位的普法工作量化考核评价体系的落实,通过年度考核评价,确保普法任务执行到位。
3.着力完善特殊人群管控。异地新建市社区矫正矫正中心,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机制,拟与诸暨市德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绍兴市一米阳光爱心服务社合作,设立关心桥驿站,延伸教育矫治功能。全力打造“人工矫正+智能矫正”的全方位监管模式,计划购置人脸识别仪和电子腕带。
4.着力搭建法律服务惠民平台。加快推进具有诸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现办公楼和团市委办公楼改建为市公市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对功能布局进行提档升级。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实现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常态化。
5.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根据“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改建枫桥司法所,努力将该所打造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样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强化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抓好行业管理,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加强专业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