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普陀民政工作将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三个转型”战略部署,突出服务供给,扩大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解决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短板,惠民生,不断提升百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突出需求导向,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1、深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启动三源路福利院和沪嘉北养老院建设项目,新增养老床位600张,完成6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建设任务。新建5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5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新建、改造15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增20个社区示范睦邻点,继续为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居室适老性改造。择优选择规模大、实力强的养老机构服务向社区辐射,努力实现托养、医养和生活服务在片区内有机结合,养老服务功能与网格化管理服务片区融合发展。二是持续增强和健全服务保障。在“长护险”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积极开发多种老年综合护理服务项目,促进社区公益性项目和老年基金对养老服务的有效补充。加快为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市、区、街镇三级平台有效应用,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推动社区非正式照料服务,完善“老伙伴计划”,开展“老吾老计划”试点,探索家庭护老者培训新模式。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职业水平能力培训,继续开展“最美护理员”评比活动。探索开展社区“养老顾问制”,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继续落实医养结合工作要求,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三是继续完善和加强政策支持。深化推进长护险全面试点,推动长护险服务民政行业监管,全面落实长护险制度相衔接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投入和对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通过契约管理、第三方评估、运营补贴等手段,吸引专业社会力量运营公办养老设施。探索推进PPP模式,推动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四是全面强化和突出服务监管。根据民政部115项质量服务指标,继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落实区级层面养老机构运营考核奖励补贴,结合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养老机构运营考核及等级评定等工作;加快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养老机构服务情况。五是全面开展和深入推进老龄工作。深化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继续推进老年综合津贴和敬老卡联盟工作。完善老年维权体系,提升老年人福利。项目化开展养教结合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2、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全面完成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置对象的户口迁移、住房、就业、生活关爱等工作。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的设置和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及时解决困境儿童个案,建立数据库,完善信息化工作网络。加大儿童福利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儿童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
3、有序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确保福利企业转制后的平稳过渡和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成发放工作。
二、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加强救济救灾工作
1、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救助信息的整合和管理,加大因病支出型贫困等困难群体排摸力度,实现对困难对象的精准识别,摸清帮扶需求,有效落实救助措施,提升救助实效。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水平;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检查,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和救助资金运行安全。
2、有序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住房保障项目和专项救助项目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做好新增核对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基层业务检查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创建。持续开展职业乞讨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区域管理。探索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的新模式。启动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优化设置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室、活动和阅览室等设施,更好开展救助工作。
4、持续深化防灾减灾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启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继续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5、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慈善法》,加强慈善组织服务管理。完善经常性捐助网络,推进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开展“慈善四送”活动,做好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扩大慈善事业覆盖面。继续深化慈善与医疗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开展“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和“中华慈善日”的慈善宣传活动,注重慈善品牌和文化建设,弘扬慈善文化。做好“中华慈善奖”申报工作,加强慈善事业的典型发掘和示范引领。
三、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区治理
1、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定下发选举工作指导手册及相关材料,开展分层次的“2+1+N”选举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选举流程和选举程序,指导基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力争候选人直接选举比例和当选成员属地化比例达到100%。认真组织落实居(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2、进一步规范居村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结合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加强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指导新建和有条件的居委会将办公和活动场所设置在沿街面,完善功能布局。引导居委会打造开放式的办公环境,鼓励居委干部迈开腿、察民情,走百家、解民忧。坚持“百事能”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实施“社区达人养成计划”,依托专家团队和高校师资,针对居民区新当选人员、社工、新招录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业务理论培训,定期举办各类“社区课堂”、社区工作者技能竞赛大擂台、“百事能”在线考场等活动,推进社工队伍素质化、工作平台信息化、社区治理现代化。
3、全面推广“社区治理云平台”。打造社区治理云平台2.0版本,在现有功能块面上,延伸服务功能,分别从软硬件两个方面提升大数据管理和服务支持能力,进一步完善人员基础数据信息标签化管理,实现社区走访的实时记录,拓展微信服务号的功能研发,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通过手机、pad等移动终端参与社区互动,为居民提供有效、便捷、可靠的政策资源信息,积累和沉淀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的基础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4、加强社区自治共治。在党建引领下,积极构建“五位一体”社区自治共治机制,引导居民区开展项目化的自治活动,以“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创建为契机,打造品牌,树立典型。发挥社区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组织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支持保障国防军队建设,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
1、不断加强双拥优抚工作。认真开展双拥创建活动,积极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评审各项工作,组织各类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医疗保健、心理咨询、文艺演出、体育竞技、法律援助的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完善军地协调机制,落实“双月恳谈会”制度。推动解决部队官兵的后路、后院、后代“三后”问题,着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规定标准定时发放伤残和死亡抚恤金,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生活、医疗、临时困难等补助金。切实做好各类优待抚恤工作。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每个街镇至少设立1个“双拥(优抚)之家”。建立志愿者队伍,为优抚对象提供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不断完善“普惠+优待”的优抚工作体系。
2、加大双退安置力度。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无军籍职工等各类服务对象的接受安置、服务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保障退役士兵权益。继续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深化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提升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积极扶持就业创业。有序推进双退安置信息化建设。
3、提升军休干部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军休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规范》,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程序,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全面提高对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水平。
五、坚持放管服结合,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
1、分类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顶层设计,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和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保证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贯彻落实《慈善法》,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工作。配合开展宗教场所登记管理工作。
2、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做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党建为引领,打造人才聚集、民主协商和反映诉求的主阵地;成立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会,与街镇社会组织联合会互联互动,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举办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供需对接活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动;推动社区基金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力,强化政策、人力、筹资、项目、财务等系统培训,加强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
3、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举办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供需对接活动,落实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4、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年检、重大事项报告、走访等形式,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规范化建设评估参与积极性和覆盖率,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推动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民主机制。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集中清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夯实预警网络基础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
六、优化公共服务,有序做好社会专项事务
1、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员业务培训和文明窗口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婚姻文化品牌建设,完成上海民政婚姻文化展示馆(普陀婚姻文化展示馆)建设。
2、完善社区政务服务。全面推进全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市通办”,方便居民就近办事。进一步优化“网上预约”功能。
3、做好福利彩票相关工作。结合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福利彩票亭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完成福利彩票亭“撤亭入室”工作。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
4、推进社工和志愿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志愿服务行政管理,配合市民政局完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公益基地建设,总结提炼公益基地运作模式,进一步打造“公益之城”。
七、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提升民政系统党建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机制,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形成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特色和温度。
2、积极开展大调研。落实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有关安排,牵头做好全区社会组织大调研工作。聚焦“两新组织”、居民区和服务对象,开展深入细致地调研。对集中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解决方案和工作清单。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完善干部选拔程序和方法,加强干部交流锻炼,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4、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培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价值理念,以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重点,深化认识、夯实基础、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着力推进民政文化和品牌建设,在工作业绩、社会效益、行业服务和创建管理等方面达到或超过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努力实现“上海市文明行业”创建目标。
5、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健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制,对接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养老服务、救助管理、军休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力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加强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