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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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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食药监保化〔2020〕7号)的要求,我局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区局检查方案,对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了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与其他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更具有针对性的检查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多个环节,我局在检查中各业务科室结合各自领域其他专项工作,使检查更具针对性,一是结合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将大型商超、食杂店、集中交易市场等作为重点业态,主要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畜禽鲜蛋水产品、节令食品、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进行了检查;二是结合餐饮环节专项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中食品加工环节中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餐用具洗刷消毒的重点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管;三是结合生产环节专项检查,覆盖了全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部分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配制酒、乳制品、月饼等),一方面查看生产过程管理是否到位、生产记录是否齐全,存储条件是否符合食品要求,另一方面查看产品标签是否合法合规;四是结合监督性抽检、快检工作,对各环节风险较高的产品进行抽样。

二、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未发现各环节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但发现存在其它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发现存在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7377元,没收违法所得3544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3833元,罚款人民币90000元;二是对生产配制酒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6072元,没收该单位生产的配制酒116瓶。三是发现其他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23件,罚没款共计77.04万余元

三、宣传培训情况

(一)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培训

一是与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在监督检查中对重点企业加强培训指导,要求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不得具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通过微信平台,向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发送食品相关安全信息。

(二)加强保健食品宣传

业务科室与食药所联合深入人口密集的社区、单位、旅游场所及宾馆饭店等易发生“以会议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场所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知识,结合虚假夸大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认识。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23次,发放宣传材料9520余份,受众人数10337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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