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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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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市局和各县区分局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行动

接到生态环境部《2020年下半年安徽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报告》、《2020-2020年安徽省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报告》后,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环委办将金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21处人类活动变化情况和霍邱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有4处人类活动变化情况,分别转发给金寨县和霍邱县人民政府。两县人民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自查小组进行自查,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林业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下发的点位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了省厅。

根据《关于下发“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我市对省厅下发的“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台账中的金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半亩田旅游设施、天水涧漂流旅游设施和千坪电站设施整改问题高度重视。市环委办对金寨县下发了整改函,市政府对金寨县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六政明电〔2020〕2号),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林业局多次赴金寨督办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金寨县人民政府正在申请省厅销号。

二 认真贯彻落实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2020年6月,省厅组织技术力量完成了省级以下各类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解译工作,并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各地市。我市按照省厅安排部署,积极将任务分解,要求各县区组织林业、农业等部门及保护地管理机构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并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点位实地核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各县区要建立台账,能第一时间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按照“一区一策”要求,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整改工作。2020年7月,“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全国视频会议后,省厅下发了《2020年安徽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现状遥感监测报告》,我局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月重点调度工作。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核查点位交由相关县区及部门,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上报。

三 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2020年1月,积极组织霍山县申报安徽省第二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2020年4月,配合省厅对该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开展了验收工作。6月,《安徽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第二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通知》(皖环发〔2020〕29号)命名我市霍山县为生态文明示范县。

四 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天堂寨镇全镇和花石乡千坪村两片集体林区,现有常住农业人口16000多人,其中核心区现居住有64户252人,缓冲区内居住有496户2034人。由于受山区地形和基础设施条件的影响,群众易地搬迁困难,只能就地翻建房屋,或脱贫攻坚工作形成居民点就近搬迁,因此每年都会形成比较多的遥感监测人类活动变化。此情况合情合理不合法,基层无法解决。

上级部门下发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数量巨大,很多属于历史遗留原因,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核实,而省厅要求上报时限紧,导致基层短时间难以完成核查任务。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完成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工作,并认真填报核查表;

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

配合省厅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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