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市教育局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扎实做好日常管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优扶政策,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严格衽一票否决制度,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根据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指标,进一步做好2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
一、扎实做好日常管理
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人口计生信息,加强孕情监测,落实各项节育措施,认真做好“三查”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政策内生育率要达到100%。
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
把人口理论教育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之中,小学高年级及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理论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中小学生心理、生理特征和认知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课堂教学、开设心理辅导室等渠道,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人口理论、心理健康、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并确保每学期不少于2次。开展宣传教育的文字资料、图片和声像资料、教案等均要建立起规范的档案。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1、继续落实中考加分政策,对全市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孩户家庭学生实行中考招生优录加分的照顾政策。
2、各学校(单位)在组织相关资助活动时,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
3、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市直学校(单位)要联系1-2户贫困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为她们提供帮助,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四、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各校在为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认真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查验由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办验证的育龄妇女要积极督促补办。由学校将查验个案信息向所在乡镇计生办反馈,市直学校每学期向局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各校对政策外生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核查由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后方可准许入学。如发现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流动人口学生家长,要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
五、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各学校(单位)在评先评优活动中,要上报当地计生办,核查受表彰单位和个人是否违返计划生育政策,坚持“一票否决”制度。
各学校(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计生专干要严格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凡没有完成年度责任指标,计生率出现水份,统计出现误差,人口出生出现计外多孩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