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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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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总结

一、总体形势

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重伤2人,较上年同期,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3人。其中道路交通一般事故7起、死亡7人、重伤1人;制造业事故2起、死亡2人、重伤1人。农林渔牧业、采矿业、建筑业及其他行业领域继续保持稳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保障规范有力。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3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市政府常务(市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及时调整市安委会组成人员并成立了16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市安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是改革发展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于5月1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对67项重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

三是风险管控日趋规范。市安委办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执法、综合督导执法等方式,开展预防性专项检查,对排查出来并经分析研判确认为重大隐患的,一律实施挂牌督办整治。全年挂牌整治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31起,其中,市本级分两批对18项重大隐患挂牌整治,对6项重大安全隐患下达督办整改意见书,提请滁州市安委会对5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对排查出来的京沪铁路上跨309省道重大建筑安全隐患,致函商请中国铁路上海公司完成了整治。

四是“除患强安”扎实有效。4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除患强安”专项行动。期间,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572处,其中重大隐患43处,已完成整治。

五是“攻坚行动”持续深入。自6月中旬开始,全市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安全生产“十大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隐患排查治理544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61家(次)、排查隐患1867项(处)、限期整改企业452个、停产整顿企业21个、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个;组织监管执法741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13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05份、经济罚款47.8万元、曝光重大隐患11个、惩治典型违法行为3起。其中:

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面,集中开展了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为重点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市安委办明确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市四城联创办、文明办、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截止目前,全市已有65个小区、21个机关事业单位、46家企业、2家商超市场完成了充电桩棚建设任务,共安装完成智能充电桩1163套、充电插座1万余个。10月23日,滁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在XX召开,许光友副市长出席并讲话。

六是文化引领有效提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嘉山行”系列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28个,开展安全生产“七进”101次、典型经验现场观摩17次、警示教育76次、“千人培训”38次参训1968人,开展全市性综合性演练5场。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有效答题7.74万人次,居滁州市第3位,全省第7位。

邀请国家应急部领导、省及滁州市专家来明授课、以春训班、培训班、嘉山大讲堂等形式,学习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参学党政领导和一线监管人员700余人次。

七是责任追究与监管执法更加严格。依法查处“4.12”触电、“6.3”高处坠落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全年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11起(2020年仅1起),行政罚款59.39万元(其中追缴2020年罚款11.56万元),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年底前出台《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XX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年上半年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完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问责。

(二)推进安全监管机构改革。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保持稳定和工作顺利交接,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力度不减。

(三)持续开展“铸安”行动。

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全年不少于2批20项。

(四)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以推动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切入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全环节闭合管理,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8个以上。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

(五)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深刻吸取XX火灾事故教训,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源头整治,全面推动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和企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努力实现充电桩建设全覆盖。全面整治城乡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小散乱污”企业,综合运用“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手段,有效改变安全基础薄弱的被动局面。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整合集中执法力量,成立专门执法队伍,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行政处罚案件数在今年立案查处11件的基础上达到30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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