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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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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秩序,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20年9月以来,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展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阶段性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了深入抓好,确保整治实效,区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忠臣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凤先、李勇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市场商广科、质量计量标准科、经检大队、工商质监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局制定《恩阳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以食品相关产品、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以及互联网营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集中排查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保健食品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局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形成完善的联动机制,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科室所队协调抓的格局。从2020年9月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93余人次,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个体、企业)1734户,完成了对辖区内经营主体的风险隐患点的检查。在教育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规范经营的同时,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先后查办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虚假宣传销售白酒案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6件;受理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投诉4件,挽回经济损失1.81万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我局下一步阶段工作将结合省工商局组织实施“红盾春雷行动2020”专项行动及省质监局组织实施“质量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如下工作:

食品相关产品整治:一是未经许可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行为;二是食品相关产品印制内容明显违法和失真行为;三是其他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保健食品整治:一是要以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会议营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经营活动为重点,严厉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二是要以利用产品标识或宣传资料宣称食品及保健食品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为重点,依法惩治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以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依法治理非法宣称产品具有健脑、明目、增高等功效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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