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委根据市爱卫会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在公园广场市政设施文明创建、污染减排、节能环保、单位内部卫生整治等方面,加强工作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一)公园广场、市政设施文明创建工作
今年,我委积极做好所管辖公园广场、市政设施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文明考核测评指数所涉及的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分解落实,下发住建委本系统的考核办法,由市政网格化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现市政设施破损或卫生管理不到位影响文明城市考评的问题,及时整改。住建委所管辖的各公园、广场、市政设施均能做到专人管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运行良好。
(二)指导促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按照省、市环保目标任务要求,今年我市对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怀远县污水处理厂、固镇县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四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标准。
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可研、施工图设计,主体施工项目清单编制等工作,已完成紫外线消毒设备施工安装,因报请市政府协调提标改造资金未解决,致使一污厂提标改造主体施工项目不能进行招标(进入招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需要项目法人单位提供资金证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淮上区政府于9月份完成提标改造任务。怀远县、固镇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2月底完成。
(三)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紧紧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现场学习观摩、下发指导文件、开展百日行动、进行专项治理、集中强力推进、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单位等方式,扎实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目前,市区房屋建筑、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生产和运输企业等全市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认识普遍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经费有明确保障,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能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建筑节能开展情况
新建建筑节能执行情况。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民用建筑266.89万㎡,其中居住建筑204.56万㎡,公共建筑62.33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执行率达100%。
绿色建筑推广情况。全年推广绿色建筑项目32个,面积170.6万㎡,强制推广项目30个项目,面积145.09万㎡;其他项目2个,面积14.94万㎡。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面积15.49万㎡;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14个,面积66.93万㎡;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6个,面积34.12万㎡,二星级项目1个,面积11.80万㎡其他为一星级项目。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和《蚌埠市关于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全年新增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348.57万㎡、浅层地能应用面积12万㎡、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
(五)指导县区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和危旧房改造工作
今年8个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10月份已全部完工。全市31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环卫条件。
(六)机关办公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我委机关办公场所一直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定期开展消毒灭菌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同时我委高度重视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每年为干部职工体检一次,并经常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职工保健常识进行宣讲或授课,并参加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切实做好了职工健康保障工作。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巩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成效
1、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在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的基础上,一是对违规企业绝不手软;二是对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考核问责。
2、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以及安徽省住建厅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行为,并主动帮助有关单位和各区政府开展扬尘防控。
(二)加强绿色建筑建设,推进建筑产业化
1、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各方责任主体节能减排与发展绿色建筑意识。
2、强化举措,全面落实建筑节能技术新标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建筑节能技术规范和要求,促进建筑节能施工总体质量水平提升。
3、严格管理,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能效。强化对建筑节能设计及变更管理,规范节能材料检测和见证取样复检制度,组织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加大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
4、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发展绿色建筑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组织项目参与绿色星级评价标识和申报示范活动。
5、试点示范,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我市已获批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将学习借鉴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先进经验,招大引强龙头企业,发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政府引领作用,以政策为抓手,以政府投资项目先行先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一污厂提标改造工作待市政府与丰原集团协商落实项目启动资金后,及时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招标,我委将加大督促推进。
(四)继续做好公园、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及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市场化养护进程,提高养护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卫生整洁的公共休闲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基础。
(五)继续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和危旧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