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食药所以“共创食品安全示范区、共享健康宜居新海淀”为目标,严格落实监管上的“四个最严”,结合属地特点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职,全力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发扬“敢于担当、乐于作为、勇于创新”的海淀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标准,强化监管履职、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严控风险点, 使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步提升。
全年完成元旦、春节、五一、端午、 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及十九大等重大活动的食药安全保障工作,在此期间均安排工作人员在岗值守。完成了餐饮服务单位火锅、麻辣烫底料专项检查;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内水产品、禽畜产品专项检查;超市调味料专项检查;学校周边“五毛食品”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50余项,同时开展错峰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全年实施行政处罚17起。共接到市、区转办的各种举报投诉130余起,均按规定时限、程序处理完毕。完成区食安委采样抽检100余件,对辖区餐饮、流通领域快速抽检36次共600件,保健品、化妆品领域快速检测4次8件。药品抽检6件,完成流通行政许可9户,餐饮服务单位延续10户。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指标,全面提升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及保健品、化妆品知识,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打下良好基础。
全年举办重点单位食堂及辖区所有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法》和预防食物中毒培训班6次,培训 800余人次;开展社会面食药安全宣传10余次,接待5000余人现场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宣传品3万余份;开展食药安全进社区活动,全所人员深入街道16个社区听取居民对食药安全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处理辖区居民投诉。针对辖区老年人多,保健食品消费投诉多的情况,联合局保化科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健食品大讲堂”活动。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及购买保健食品、化妆品鉴别方法和注意事项,对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起到了良好效果。与局药品科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航小永”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片50余条,公布食品下架信息12期,药品下架信息3期。圆满完成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了辖区食药安全水平。
2.以“阳光餐饮”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餐饮监管水平,结合辖区特点多次召开餐饮服务单位阳光餐饮培训会、宣贯会。指导企业加快推进“阳光餐饮”工程进度。截至目前,辖区餐饮单位全部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在海淀区开发的手机APP“阳光餐饮”直播平台上线11家餐饮单位。
3.大力开展无证整治及开墙破洞整治工作,不断消除食药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开墙破洞经营点位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无证经营、开墙破洞点位作为重点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和执法查抄频次。与辖区多部门联合完成了玉泉西街、玉泉路东侧辅路、正大南路、二街坊市场等处开墙破洞和无证照治理工作。整治涉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23家,全部予以关停或封堵。
加强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顺利通过市食药局示范所验收,成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示范所之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档案,健全餐饮服务、流通、“四品一械”等监管对象档案,修订并重新制定3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管理水平上了新的台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食药监管部门责任重、压力大,同时又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党的纪律就是红线和底线,食药所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最前面,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保证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越”。认真学习并尊崇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教育学习,以典型案例为主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高压震慑。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贯穿到严格监管执法的各环节,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队伍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