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201X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冀州区域的安全与稳定,我市着手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1月20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安委办于201X年12月12日就已经下发了《关于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州安办[201X]15号),该通知同时转发了市委书记刘占强、市长吴波、副市长段俊昆对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并对“两节、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仅春节前,市领导先后5次深入企业检查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1月10日,市委副书记刘丙申带领安监、公安等部门先后到银海化肥、热力公司、华冲电器等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月23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甄瑞杰带领文广新、安监、消防等部门到网吧、歌厅等单位检查文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月23日,副市长韩耕彪带领交通、安监等部门到车站、交通运管站等地检查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月24日,副市长韩耕彪带领旅游、安监、交通等部门到竹林寺、灵秀山庄、九州文化广场等地检查旅游安全工作;1月29日,市领导吴波、孟洪义,高存影、冯长勇、段俊昆、郑学国、薄志广先后到烟花爆竹销售点、中科能源公司、吉美超市、交警大队检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市领导充分肯定了春节期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2、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领域大检查回头看的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社会稳定。3、加强超市、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应急演练,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4、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继续加大春节期间油气管线、热力管网和城镇燃气的综合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运等部门针对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加强对车辆的调整指挥和重要危险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和纠正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文广新、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性能良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春节期间举办的庆典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严格按照“谁主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公安、安监、工商、交运、供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管理,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放和监管,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油气管线和城镇燃气的综合监管。住建、城管、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结合自各职责,强化了对油气管线、城市燃气、民用液化气安全监管,重点对居民小区、热力站点、燃气管网、饭店液化气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下达了整改指令。此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等安全主管部门,在春节、“两会”期间,都制定和落实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上述领域的安全和稳定。
(二)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抽调专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大检查。检查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特别是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对传统生产地区逐村逐户进行排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净化节日市场。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以查“三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经费、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四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为切实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要求坚持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通,节日期间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完善和加强预案管理和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够有效组织应急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