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统计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四个说清楚”、“三个转变”、“四个要”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的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统,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各县市区委、政府先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中办国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全市统计系统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精神要义,准确把握要求。11月10日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海涛作《统计法律法规介绍和统计违法案例分析》的专题授课。
2、明确统计法治工作目标。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全年10项统计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并从八个方面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与七个县市区签订统计依法行政承诺书,明确统计依法行政责任。
3、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加强统计法治宣传,首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全市2020年重点学法目录,并在2020年正式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加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1人取得统计执法证。郎溪、广德、宁国、泾县先后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大队,实现由年度集中执法向常态化执法方式转变。
4、积极查实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不定期对专业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建立并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统计执法程序,依法对郎溪县7起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增强统计监测分析预警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加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度工作目标及市“十三五”规划,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月度分析工作,做好数据分析和解读工作。2020年撰写统计分析52篇,其中,《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汇报》、《XX市2020年夏粮生产情况调研报告》、《前三季度XX市GDP运行情况分析》、《全市重点项目投资后劲不足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等分析报告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2、推进专业统计调查改革创新。在完成各项专业统计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建立“三新”统计调查监测体系。一是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相关统计服务工作。联合市旅发委制定了《XX市全域旅游发展统计监测制度》,从项目投资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景区创建提升、要素供给保障、发展成效等五个方面对2020年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测。完成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以及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方面贡献的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呈交市委、市政府。二是做好营商环境调查。制定《XX市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提请市政府召开营商环境调查工作推进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顺利完成企业报表填报工作。
3、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积极编辑完善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等数据资料。二是定期召开季度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数据解读。三是精心编辑统计年鉴,添加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G60科创走廊城市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四是编发手机信息,每月坚持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报告每月(季)主要经济数据总量、增速,在全省位次及变化情况。面向社会大众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五是开展专题分析,定期发布对标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分析、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位次变化情况,供市委市政府参考。六是强化统计分析精品意识,参加全省“经普杯”统计分析大赛,获一个一等奖,一个三等奖,一个鼓励奖。
4、做好经济运行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市目标办开展县市区和市开发区经济运行季度考核工作,完善2020年度考核办法。按季度做好省对市、市对县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测算、分析工作。
5、积极为基层和社会公众服务。每月坚持第一时间反馈市局各专业审核认定的各县(市)区数据。热情接待社会各界的来电来访,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更新“数据XX”统计数据,推行《年鉴》电子化,方便社会公众实时查询数据。
(三)凝聚合力克难攻坚,扎实做好大型普查工作
1、扎实推进四经普工作。一是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台《XX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宣政〔2020〕13号),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26家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本级编制普查经费预算3年共100万元,其中2020年普查经费45万元已经落实到位。二是及时营造宣传氛围。在市政府网站和《XX日报》刊登四经普清查和登记工作公告,局主要负责人在《XX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依法科学普查,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其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清查公告和登记公告。在全市主要路段通过布放道旗、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公交站台和出租车播放滚动字幕、群发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12月15日与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宣州区普查办联合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经济普查正式登记营造氛围。三是扎实开展清查摸底。制定了《XX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实施办法》,严格开展地毯式清查,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共登记单位39557个,比三经普增长96.4%。其中:法人单位32814个,比三经普增长104.8%;产业活动单位6743个,比三经普增长63.7%;全市共登记个体经营户179543户,比三经普增长35.5%。其中:有证个体75786户,比三经普增长34.2%;无证个体103757户,比三经普增长36.4%;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门听取经济普查工作汇报;两次召开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总结部署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市长、常务副市长先后赴泾县、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宣州区等地,督查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现场登记等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了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查指导,2020年共开展三轮督查。市普查办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各级经普办建立经普业务qq群、微信群实时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2、完成三农普后续工作。一是开展了国家、省、市三级三农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扬工作;二是根据省农普办要求,按时在XX日报发布了《XX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三是做好对农普数据核定和修定工作。根据三农普,核定2020年年报数据,修定2020年年报数及分季度数据;修定2007-2020年全口径农村统计数据。
(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推进机构编制调整,设立了市统计执法监督室,调剂新增1名事业编制,在统计调查信息中心增设副科级内设机构社情民意调查科。抓好人员招录、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干部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统计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队伍建设,郎溪县提高基层统计员补助标准,对“四上”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负责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人员通过实行业务工作考核进行以奖代补。宁国在全市的19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统计站,统计站长兼任首席统计员,并安排调整的首席统计员到统计局业务科室进行上挂学习。泾县将统计员补贴全部纳入县政府预算安排,并不断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首席统计员业务考评办法。
2、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投资30多万元,建成市民调中心调查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做好广域网维护工作,确保各项统计业务运行的网络稳定运行,保障各项统计业务快速、有序开展。升级改造局内外网站,加入云防域,多方位保障网站安全。
3、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现状调查,成立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乡镇、部门、企业开展督查,全面掌握我市统计基层基础现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自2020年起,拟用三年时间,分批次实现乡镇、部门、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各县市区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广德县建立乡级统计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库,及时掌握乡镇统计人员队伍流动去向。泾县制定全县统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绩溪县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20】18号)文件,统一全县乡镇、部门(园区)、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学习研讨。通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两个维护”,思想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推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述廉述责、党风廉政约谈等制度的落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建准则制度,组织开展现场教育、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巩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
4、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