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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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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X省财政金融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紧紧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牢牢抓住供给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以金融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为突破、以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不断提高财政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XX金融呈现出“速度较快、结构较优、贡献较大”的特点:一是主要指标较快增长。201X年,省财政厅共拨付超过20亿元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二是融资结构明细优化,201X年底,全省上市企业3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0家,2020年以来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3家,实现上市工作历史性突破。三是金融贡献持续增加,201X年前三季度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96.87亿元,同比增长12.7%,高于全省GDP増速2.6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达6.3%。

二、我省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以财政资金和政策为抓手,激励引导加大信贷投放,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XX省财政厅着力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会同XX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金〔201X〕8号),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申报审核流程,积极组织培训宣传等。201X年,拨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16201万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2473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8881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奖补资金844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了146家县域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9916430万元和32家村镇银行发放贷款927360万元,确保实现全省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时,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带动全省新增发放204336万元、26,865创业担保贷款,有力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发展。

(二)以“631”机制建设为平台,强力推进农业保险支持“三农”发展。

201X年我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农业保险服务农户人次增加,服务能力、保障程度持续增加。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及时制定印发《XX省201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善《XX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全省全年实现保费收入8.26亿元,同比增长24.81%,为全省697.91万户次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1076.95亿元;已向33.56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3.28亿元,同比增长22.8%,户均赔款约977元。二是探索“631”政融保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即保险公司通过贷款保证保险代替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增信,发生代偿时,由“政融保(保险)”按“631”比例分担,即保险公司承担60%,省财政风险补偿金承担30%,所在地财政补偿金承担10%,通过引入保险支农资金,发挥险资比银行资金投放灵活,更能远期避险等优势,缓解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问题。三是出台家禽、蔬菜保险方案,助推脱贫攻坚。201X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印发了《XX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认真开展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首次在全省全面推行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加快了我省农业“短平快”产业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全年全省共承保家禽736.24万羽,实现保费收入581.83万元,为9674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21922.37万元风险保障,累计为44户次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支付赔款105.72万元;全省共承保蔬菜18.09万亩,实现保费收入896.59万元,为42460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16398.26万元风险保障,累计为1813户次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支付赔款538.62万元。四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农业全面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各市县财政局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一县一业”和其他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脱贫攻坚基金投向的产业,因地制宜的发展具有本地优势的特色农业保险,促进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有序、健康发展。五是足额安排保费补贴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省级财政积极筹措保费补贴资金,全年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省级配套部分2.5亿元,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全年拨付中央、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共5.3亿元,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1600万元,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发展。

(三)以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增强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能力。

一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2020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安排10亿元资金拨付省担保有限公司,由省担保有限公司参股支持财力困难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县域全覆盖,截至201X年11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已达136家,注册资本206.31亿元,到位资本金211.4亿元,从业人数达1560人。202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0亿元,通过省担保公司参股58家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到201X年10月底,58家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已由注资前13.17亿元增加到60.42亿元,累计担保额由2020年底26.58亿元增加到48.83亿元。二是政策性担保业务稳步开展。截至201X年11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84.41亿元,在保户数32762户,累计实现担保额392.21亿元,担保放大倍数2倍。担保代偿金额4.33亿元,代偿率为5.24%。三是设立了XX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当发生代偿时,明确贷款项目所在地担保机构、省级财政、合作银行及所在地财政风险补偿分别按4:3:2:1比例承担融资担保业务代偿风险。201X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2.4亿元担保风险代偿金,拨付省担保公司,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风险代偿补偿。201X年底,全省50%的市(县)已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

(四)以资金不少、力度不减为原则,努力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

2020-2020年,中央共计补助我省民贸民品贴息专项资金7.61亿元,有力推动了全省1751家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

201X年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函﹝201X﹞6号),对“十三五”期间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简称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调整为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不影响民贸民品贴息优惠政策的延续性,做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政策调整后的相关工作,201X年11月底,经省政府同意,省级安排2.19亿元民贸民品贴息专项资金补助市县,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进一步降低民族地区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作出了贡献。

三、目前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政策,全省金融机构反映在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政策门槛偏高、审核程序复杂、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资金政策门槛偏高。

2020年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虽然降低了资金申报门槛,但从201X年政策执行情况看来,有很多县域金融机构没有达到政策要求,有的村镇银行已过了政策规定补贴期限,这些因素导致了金融机构政策的获得性不高,又如,涉农贷款增量补贴奖励,要在13%以上部分进行奖励,增量很难获得,这些因素也影响了对县域和农村的贷款投放,普惠金融“扶弱济困”政策导向效果不明显。

(二)资金申报审核工作量大。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申报流程较为复杂,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化系统集中申报、审核,目前任然依靠人工逐级申报审核,不仅影响效率的同时,还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容易出现审核风险;同时,由于申报基础表等需要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的协助审核,不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对接,金融机构也因为申报流程复杂而影响申报积极性。

(三)政策效应有待提高。

一方面,虽然国家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三农”信贷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力度小、时限短。而根据财政资金管理以及企业账务处理有关规定,财政奖补资金一般被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体现收益,需要照章纳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对于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问题,关键是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而现有政策中相关的财政资金用于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支持力度,往往要求基准利率,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

四、2020年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工作重点

2020年,我省财政普惠金融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XX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惠金融工作部署,突出一个中心,即以金融服务脱贫攻坚为中心,推进三项延伸,即银行、担保、保险三项工作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困难群众延伸,实施四个联动,即在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加强财政与金融的深度联动,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

(一)以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为杠杆,全面加强财政与金融联动。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普惠金融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和正向激励,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二是要加强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培训,规范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申报程序流程,制定各项政策的培训方案,实现省市县乡村的5级全覆盖,让全省干部群众知晓国家普惠金融政策。会同人民银行、银监等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做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报尽报,扩大政策的覆盖面。三是积极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完善《XX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对市县的申请贴息的企业资格和贴息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确需贴息的部分进行贴息。四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会同财政部驻XX省专员办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加强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以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和推进政策性担保业务为抓手,全力做好担保风险补偿与机构代偿联动。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为重点,提高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2020年政策性担保工作要摸底排查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理财、担保占比情况,督促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好政策性担保业务。二是以搞好政策性担保业务培训为支撑,积极拓展政策性担保业务深度。研究2020年省担保公司参股到58个县股权情况,与省担保公司拟定支持推进14个深度贫困县和16个2020年拟摘帽贫困县的具体实施推进方案,并对贫困县开展担保从业人员分期轮训,并督促各地完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尽快从机构完善转入实质性运营,切实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作用,防止资金沉淀。三是以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接为关键,做好政府、担保、银行、保险之间的机制连接,及时兑现风险控制奖励和风险补偿金,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

(三)以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全面推进财政与金融联动。

一是以购买保险作为增信措施,降低扶贫产业子基金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在评审项目时,将购买保险作为企业增信措施之一,提高农业产业项目抗风险能力,确保我省扶贫产业子基金“投得准、用得好、收得回”。二是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财政补贴撬动保险资金支农惠农。用好用足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政策性家禽和蔬菜保险、特色农业保险政策,通过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引入保险,建立健全我省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促进政府、保险公司及投保农户信息对接。加快推进和完善“XX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及运行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资金审核、资金拨付、信息查询等功能,力争实现财政资金的拨付及时,保险承保、理赔迅速,农户信息准确。四是加强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考核,根据服务能力建立退出机制,鼓励各经办机构按照市县政府的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在开展农业产业物化成本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保价格、保收益等新险种的保险工作,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用足用好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促进财政与金融联动。

(四)以防范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交叉叠加为底限,全面推进财政与金融联动。继续实施分梯度化解综合债务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剥离存量债务压降政府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着力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实体化经营、公司化治理,注重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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