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水利厅关于印发〈XX省水利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0〕287号)精神,为加快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XX市水务局结合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排部署到位
《XX省水利厅关于印发〈XX省水利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XX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结合《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20〕76号)要求,于9月27日制定印发《XX市水务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分三个阶段开展农村江河湖渠水面漂浮垃圾与河道乱堆乱放垃圾整治和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整治工作,逐步恢复水生态,实现农村水环境整体提升,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打好坚实基础。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治成效明显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XX市水务局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紧盯职责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督办,立足成效抓整治,农村水域环境和水生态取得到了较好改善。截止2020年10月20日,全市完成河洪道整治250余公里,清理河道淤泥、垃圾约73.9万吨,拆除违法建筑14667平方米,安装防护栏10800米,拆除旱厕300余座,清除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砂石堆体18.1万方,关停拆除非法采砂场79家,整治成效显著。
(一)城关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后,城关区积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累计出动人员3000余人次,大型机械1623台次,完成洪道整治13条31公里。对洪道内问题较多的罗锅沟、老狼沟、阳洼沟、拱北沟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共清理淤泥垃圾5300余吨;对大砂沟、鱼儿沟、烂泥沟等洪道周边的100多座旱厕、30多个养殖场和6267平方米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新敷设排污管道6360米,封堵排污口76个,标识152个雨水口、集中收集排污管口80余处;完成洪道硬化1860平方米,安装防护网1500多米。同时,重点强化对环保督查涉及的阳洼沟、鱼儿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鱼儿沟整治过程中,城关区共出动人员410人次、大型机械车辆560台次,强拆搬迁养牛场2个、养猪场1个、旱厕42间,工程治理洪道905米,清运淤泥4344 立方米,垃圾1750 吨,安装防护栏400米,砂化4100平方米,封堵私排雨水管5个,节流引入生活污水管2个,对鱼儿沟洪道内所有废弃污水口进行了封堵并统一标识了雨水口。
(二)七里河区
截止目前,已整治河洪道96公里,占全区所有入黄洪道总长度的85%。其中清运垃圾3.4万吨,拆除旱厕181个,新建水冲式厕所19个,取缔河洪道周边养殖场13家,拆除违法建17处,拆除面积约5600余平方米,清除河洪道淤泥4000立方米,安装护网5700米,铺设宾格网1.7万平方米,在2处入河口设置过滤网,对入河水中漂浮杂物进行拦截。
(三)西固区
截止目前,完成对元坨峁沟丁家滩T088路桥下垃圾渣土清运工作,加固左岸坝体100米,清运垃圾淤泥2600方;清理洪水沟出口(深沟桥段)淤泥400方;清淤疏浚寺儿沟李家庄段淤泥600方;清理和化厂小学洪道淤泥400方;清理柴家台大沟、萨拉坪东沟、盐西沟等三条沟道垃圾淤泥300方;加固修复张家台洪道150米;完成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砂石堆体1.9万方。
(四)安宁区
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安宁区开展联合执法2次,关停采砂场13家,清除深沟、楼梯沟洪道淤泥13950立方米,依法依规高限处罚洪道内乱占乱排商砼站1家。对北山范围内采矿企业进行关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和作业标准,逐步开展和推进生态屏障建设。
(五)红古区
加大对湟水河、大通河流域红古段78公里河道和61条洪道的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理了辖区河洪道生活、建筑和尾菜垃圾等废弃物。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20多万元,清除河洪道淤泥35700方,增设隔离网、防护栏等防护设置3200多米,设置警示牌12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张;累计出动人员5400多人次、车辆640多台次,清运各类垃圾14000立方米,清理整治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砂石堆体6.6万方。
(六)永登县
永登县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由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全县境内河洪道乱采乱挖、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改清理,共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关闭拆除“两河”采砂场56家,取缔沟洪道采砂点48处,清理庄浪河、大通河沿线垃圾近6万方。8月至9月,水利部对XX市河洪道整治情况开展暗访工作,指出庄浪河永登段河道内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河道内堆放大量砂石,要求立即整改。市河长制办公室高度重视,专题向副市长、永登县委书记、庄浪河市级河长作了专题报告,永登县委、县政府立即开展了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和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工作。截止10月25日,共投入大型机械360余台,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清理河道保护和管理范围内砂石9.6万方、各类垃圾1.5万方。
(七)榆中县
榆中县依法对侵占河道违法企业进行了多次督查整治,清淤疏浚河道46公里,清除淤泥30万方;关停影响行洪的砂场8家;强制拆除柳沟河河段内严重阻碍行洪的垮河桥涵3座,拆除沿河彩板房40余间,约2000平方米,清理河道垃圾渣土20余万方,消除了柳沟河的行洪梗阻;拆除七岘口垃圾场、非法砂石加工厂各一处,清理彩钢房800平方米、房屋60平方米,新开通排洪道500米;对影响XX黄河来紫堡乡雁儿湾段城防堤防治理工程的华陇、禹美、正尚、伊真等4家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及厂房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分豁岔河洪道内压缩行洪断面、严重影响行洪的过水路面违法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疏通了河道;对宛川河沿岸违法采砂进行了查处打击,先后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3起,对拒不听劝、顶风作案的2起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17家河道采砂场已全部关停。同时联合国土、安监、乡镇等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有效遏制了河道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八)皋兰县
皋兰县全面强化全县河洪道管理责任,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共出动人员200多人次,出动车辆50多台次,累计清除河洪道内垃圾7.8吨、清理河道内淤泥32000方,清理侵占河道的洗砂台2处。
三、统筹谋划,确保行动常态长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通过巡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挂号销账。同时,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围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河湖采砂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洪道管理、行政执法监管等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污水整治、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等违法行为整治、河道采砂整治、河道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涉河工程项目检查等六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