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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律师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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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2020年终于熬过去了,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感觉自己比起前两年刚执业时更加的小心、细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感觉就像开车一样,前两年时天不怕、地不怕,开车时间越长越胆小。经常是每时每刻都沉浸在对老案件的琢磨,对新案件的思考当中,时常在睡梦中因为对眼下一个案件的思考突然在三四点钟醒来不能再入睡;期间有为突然找到案件的死穴而兴高采烈,也有为找不到抽丝剥茧的那根主要线头而懊恼,这一年中,真的让我偿遍了案件带来的酸甜苦辣。为了更好地做好下一年的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律师工作做一总结,我认为只有更好地总结过去,才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指导2020年的律师工作,因为我始终认为总结永远比学习更重要。

取得的成绩:全年共办理案件5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民事案件44件(10人采光权案作为1个案件,4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作为1个案件),其中包括与其他律师合办的4件。

在办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几件:

案例一:李某某行政撤销纠纷案。

李某某之子杨某平是某公司的保安,在值班期间晕倒在岗亭,被同事发现后送到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在医生的建议下放弃了治疗。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当事人亲属放弃治疗就不予工伤认定。这是我接的第一个工伤认定案件,开庭前我搜集了大量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本案在开庭过程中,我基本上做到了脱稿,最后休庭时审判长和对方两位被告的律师在法庭上当着的全体参加庭审人员的面说“庞律师,这个案子你准备的也太充分了吧!”,我立即纠正说“我每个案件都充分准备,唯恐对不起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唯恐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实话,能得到法官和同行的认可,当时自己真的很有成就感,着实让我心里激动了几天。

案例二:樊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樊某某在果洛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受害人是当地的藏族同胞,语言不通,导致樊某某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连夜从交警队逃回西宁,委托我去办理此案。到了果洛交警队才知道,樊某某是在没有抽血的情况下逃跑的,而受害者家属20几个人一听肇事司机的律师上来了,就把交警队门口围住,不让我外出,非得让我掏各种赔偿费15万元,我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他们根本就不听,连中午饭和晚饭也都是交警队长开警车赔着我去饭店吃的。更让我难忘的是正在吃午饭时,女儿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当即回答:“今年爸爸的生日能快乐吗?已经让被害人家属围困四个多小时了,姑娘听后哈哈大笑,交警队长和两个警察也笑了起来,可以这样说,今年的生日是我终生难忘的生日,因为是果洛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队长和果洛交警队的两名警察陪我过的生日。”最后,本案调解结案,我方只向对方赔偿了各项费用共计七万元,当事人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三: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杜某某作为债务人被起诉到法院,与我是战友关系,并且我当连长时当过我一段时间的通信员,九月里的一天,多年不联系的杜某某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刚才城西法院让我取原告的诉状,而我人在云南,得几个月后才能回西宁,你是律师,只能让你先去城西法院把原告的诉状取上了”,我告知他,我们所是先缴律师费才能取律所手续,只有得到当事人的委托后,法院才能给我原告诉状的。杜某某当即表示,你是我的老领导,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今天下午我就把律师费给你打过去,最迟明天中午之前,并要了我的银行卡号;出于战友情,我向律所主任说明了情况,并说明:“此人是你们山东老乡,绝对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主任破例让我在没有先缴律师费的情况下拿走了全套律所手续直接代理了此案。然而,一直到本案开完庭,杜某某也没有把律师费缴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此案对我感触很深:我感觉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当年在部队最信任的通信员就这样把我给骗了,当年我曾在全连大会上说过这样的话:“我和指导员不在时,杜某某所做的决定就是连里的决定,全连人员必须遵守。”而现在,当年的通信员对我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一点,我与当年红军长征时的张国涛一样,连自己的通信员都跟自己不是一条心,此事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二、办理刑事案件9件。

在办理的9件刑事案件中,可以说我把每个案件都进行了精心准备,把每一次出庭辩护都作为自己的一次演讲机会,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案件,因为我万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演讲机会,所以,给当事人家属、公诉人、法官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办案过程中,跟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成了朋友。经典案例有:

案例一:苏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需要说明一点,此案的一审、二审都是我代理的。苏某某是河南到西宁打工的一名单身女孩,在西宁某单位工作14个月时,因为单位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为财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到法院,此案我做了无罪辩护,尽管法院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苏某某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家属对我在法庭上的辩护非常满意,所以,在二审时继续委托我作为本案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案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在一审过程中,从接案到一审判决下来,我会见了当事人13次,创下了个人执业以来单个案件会见次数最多的纪录。

案例二:黄某某猥亵儿童案。

本案中,黄某某猥亵的是8岁儿童,由于受害人是黄某某老乡家的小孩,所以,取得了受害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谅解书》,最主要的是按照《出庭通知书》规定本案与我对话的是西宁市的金牌检察官,所以对于此案我比其他案件付出了更多精力,做了大量工作。然而,法院开庭时由于金牌检察官是单位领导,临时更换了检察官,这样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就相当的应对自如,通过我的辩护,黄某某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对这个结果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

随着执业时间的推移,我每年只办理一至二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像办理收费案件一样,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都认真阅卷、仔细研究、精心准备,可能因为自己家庭出身的原因吧,我十分同情每一位受援人。

今年我代理的尚某某盗窃案,根据本人的工作作风,接受委托当天下午我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通过了解发现,案发时尚某某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金额2000多元,针对此情况,我回到所里后,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七天后,尚某某的取保候审就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当时尚某某的父母非常高兴,带着孩子和锦旗来到我们律所表示感谢。此案到了检察院后,我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主要理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尚某某涉嫌的盗窃罪不属于8类犯罪内容,最终检察院采信了我的意见,对尚某某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对此结果当事人及其亲属非常满意。

四、行政管理方面。

作为律所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今年所里的行政工作方面做的不是很出色,主要原因是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办理案件上了,这就决定了放在行政工作的时间就减少了许多,导致行政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创新意识;行政工作十分被动,具体表现在司法局、律师协会通知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别的所已经全部完成后,在多次催促下,我才在夜晚或者周末加班去完成。我认为造成这种工作被动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想当初刚到所里实习时,对于每月600元的行政工资我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自豪!---那可是所里唯一一个拿工资的执业律师。现在所里发的每月600元,对于我来说真的不多。还是那句话,既然所里那么信任我,把行政工作交给我,而自己已经接下了这项工作,就应该对得起律所领导对我的信任,在所里没有招聘到合适的行政人员之前尽力把行政工作做好。

五、锦旗方面

今年共获锦旗3面,其中,民事锦旗2面,刑事锦旗1面。2020年比上一年多办了18件收费案件,而锦旗却比2020年少了一面,说明自己在对案件研究方面相对上一年有所松懈,自己的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有所下降。

存在的不足

在代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每次接案时我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案件情况,尽可能的少收律师费,但是今年有两个案件真的让我伤透了心,正是这两个案子让我对当事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新的转变,这两个案子将让我铭记终生。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当事人就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蛇,不值得同情。

今后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提醒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一定要注意向书本学习,向对庭律师、公诉人、法官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总结,才能在业务上提高的更快。坚持每周打乒乓球,锻练好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把身体练好了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争取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在接到判决书时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留任何遗憾,对得起自己的良必,因为对每件案件在当时的能力条件下我都已经尽心尽力、尽自己最大努力了,争取做到“陇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做一名出色的法律服务人员,简称“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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