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被任免为人大人事工委主任。本人在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在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的指导下,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真服务代表,做好基础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委在去年代表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代表法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提出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为了促进代表工作有计划有条理的进行,年初,本人围绕全市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人大代表工作的特点,向各乡镇人大和市直8个代表小组提出代表小组全年活动计划。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我委将代表活动主要内容分解到各季度提出活动计划,从而使代表活动有计划的进行。
二是具体组织安排是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前集中观察活动。按照《代表法》规定和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们组织了明光的上级人大代表和实施三届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视察。我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为各视察组提出了10个方面的视察建议内容,人大机关为各视察组派出联络员,帮助搞好联络和服务工作,使人大领导分工参与各组视察活动。视察结束后,各乡镇人大和视察组将视察情况报我委。对视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我们整理成材料后反馈给相关单位和研究办理。通过开展视察,密切了人大代表同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为代表了解情况,参加人代会作准备。
三是办理了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代表补选、罢免等具体事务。我市共有代表名额239名,至去年人代会时实有代表235名,会后有3名代表构成犯罪,根据检察机关的请求,主任会议研究专门增开了两次常委会,讨论许可了对该3名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决定暂停他们行使代表权利。
在这些罢免、补选及代表资格审查中我承办了具体工作,包括调查了解情况、准备各中材料和具体组织实施。由于准备认真、工作细致,操作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二、办理人事任免,加强任后监督。
共承办了市人大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28人次。其中任命和决定任命的19人次,免职和决定免职的9人次。在这些任免中,我们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对市政府提请任命的干部,我们坚持任前考法制度,以增强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常委会注重把任免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了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通过常委会票决,确定对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和6名局长进行 述职评议,对垂直管理的4个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电局、移动通信公司明光分公司、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和行风评议;为了搞好今年的述职评议工作,本人代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关于市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策划筹备召开了评议动员大会、起草、寄发和汇总了《给市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参与了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移动通信公司明光分公司的评议调查活动,起草了评议报告和评议反馈意见。7名述职人员和4个垂直管理单位负责人对自己和本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实事求是地撰写了述职报告和工作报告,在常委会上述职和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评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成绩,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7名述职人员和4个垂直管理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进行整改。通过开展述职评议活动,述职人员和单位总结了经验,看到了不足,剖析了思想,强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性观念和公仆意识,强化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法制观念。另外,组织办理了
三、转办代表建议,督察办理情况。
今年市人代会上,代表共提出议案一件建议38件,会后提出1件。对这议案和建议,我们及时梳理、归类,、转交市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建议交办会上,市人大领导对办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注意检查督促。市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目前,这些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时,常委会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四、联系乡镇人大,督促工作开展。
一是督促指导乡镇依法开好人代会,二是引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三是策划安排并参与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反映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完成常委会领导加班的其他工作。
五、具体安排和组织人大机关党支部工作。
今年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努力不够,理性思考不足,有一些工作组织开展不力,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人选工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遵照常委会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水平。
本人将遵照常委会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服从常委会机关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人代会的会务工作。
二、进一步作好代表工作。
1、策划和引导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进一步作好各乡镇人大和市直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2、调研和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
3、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