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为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完善自身队伍建设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责任重大。因此,司法所每一名工作人员注重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政治学习及人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1、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法治宣传发展。
首先创新载体,成立XX普法宣传微信工作群,并建立“平松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法治动态及法律知识,搭建我乡普法工作新平台。其次,结合乡“拆违治乱提质”工作,在新寸村创建法治文化亮点村,打造法治宣传一条街,并附有30余幅宣传图画,以点带面推进全乡普法工作。再次,森林防火期内不定期宣传《森林法》及护林防火条例,充分利用“3•15”维权日、安全教育月、“两节一会”“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治安条例,积极督促各村采取板报、壁画、会议、广播、条幅等形式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另外,在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我们也入村入户宣传《选举法》等法律知识。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乡普法工作开展地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乡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专职调解员,不断指导使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有所提高,各村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摸底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调解成功16件,人民调解案件成卷数3件。
3、夯实社区矫正工作,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2020年度,我乡共新增社区矫正对象3人,期满解除4人,在矫人员3人。矫正对象按时报到履行登记,健全了乡村两级的社区矫正网络机制,设立了以司法所成员、村书记、主任组成的监管机制,与矫正对象签订了不再犯罪保证书,同其家属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协议书。并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社区矫正分类矫正方案,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劳动教育等规范运作,再加上个性化管理、人性化改造,坚持攻心教育思想教育,入心入脑最后达到顺利回归社会。另外结合今年市、县组织的“千案评查”工作中我们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规范业务、完善档案。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真正落到实处。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我乡安置帮教人员建档共24人,其中社区矫正转入15人,刑释解教人员9名,着力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截止目前我乡没有两类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不够均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地探索。2020年,我们各项工作将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打造人民群众心中值得信任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谱写XX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开展。
继续加大对法治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二、继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平安平松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以构建“和谐平松”为主线,夯实调解基础,规范调解模式,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教育和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心理近况,做到“勤走访、会倾听、多开导”,及时化解异常心理,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矫正对象给予及时帮助。
(三)进一步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规范动作,鼓励、加强对其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凸显社会效果。
三、加强和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方式的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出一套更为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
(二)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继续利用好微信网络等平台,以生动、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代替枯燥、单调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加法治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