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宣传委员由负责旅游行业管理的副处长担任,纪检委员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联络员、市场开发处处长担任。二是考虑支委会成员在年龄结构方面有差距……
旅游局党建工作年终总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的具体指导下,局机关党支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更好地推动和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机构。按照《条例》规定和局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经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局机关党支部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10月30日组织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支部换届工作由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方案,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由全体党员大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共5人,任期2至3年。新一届支委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进行了具体工作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今年,为方便党小组学习和活动开展,根据局机关党员干部人事调整和工作关联度,新增了第四党小组,报请党工委备案。机关党支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2.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新一届局机关党支部在领导班子配备方面考虑更加周全。一是考虑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更有利于工作开展。支部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和纪检工作副局长担任,副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担任,组织委员由办公室负责人事、党务人员担任,宣传委员由负责旅游行业管理的副处长担任,纪检委员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联络员、市场开发处处长担任。二是考虑支委会成员在年龄结构方面有差距,新一届班子成员中50、60、80年代各一名,70年代二名,领导班子配备较以往年龄更为合理。
3.明确落实基层组织工作职责。对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抓好局机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和党员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负责抓好党员干部培养和管理,执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制度,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三是负责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负责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经常性开展遵纪守法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机关工作环境。
二、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1.着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局机关党支部以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标准为指导,按照党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推进学习型支部建设。一是开展“三思三观”学习大讨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红船论坛、红色课堂、道德讲堂、知行论坛学习;利用春节假日,全体党员干部自学习习近平同志《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署名文章和《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两本书;组织观看由中纪委摄制的《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兰考县的新闻报道;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题为“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的专题辅导。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了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二是突出成效,丰富学习载体。在“嘉兴旅游网”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上传学习资料和“微体验”文章;党员活动室开辟了学习交流墙,评比交流学习体会;组织新《党章》知识竞赛、读书笔记评比、廉政书画征集、公民道德知识学习、网络学习考试等活动。一方面检验学习成果,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大家学习的积极性。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抓专题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并就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政策意见和目标规划进行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思考、交流,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解力,更好地运用于工作实践。
2.着力推进规范化组织建设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规范化党支部”标准,抓好制度规范、党员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网络学习、法律培训及考试。建立健全支委会工作制度,支委成员分工明确,工作形成合力,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自查,年终有总结,活动有记录。二是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期按规定要求召开局党组和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干部谈心交心,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关心慰问退休党员和困难党员。认真填写“党员手册”,按规定时间交纳党费。三是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支部工作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报经党组集体决策,局机关涉及人事、资金和重要工作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五是开展机关工会工作。制订机关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学习、调研、业务培训等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参与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类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机关活力。
3.着力推进服务型组织建设
围绕把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目标,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服务力度。一是建立区域旅游救援合作机制,健全旅游应急救援机制。与市红十字会联合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紧急救护培训,建立与目的地旅游城市间的应急救助机制,完善外游客和嘉兴市民外出旅游安全救助服务,办好服务实事。二是落实“双千双百”走访服务,开展局领导联系基层、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组织走访调研,完成实用性报告,修订完善操作细则,认真审核落实扶持政策。三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局党组专题研究助推“两新”工程和社区结对共建计划,健全制度,做好总结。组织走访慰问,落实结对扶贫学生资助费用和共建社区经费,为结对扶贫村提供实物支持,与市农办联合拟定《关于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四是开展旅游惠民服务系列活动,推出“四季嘉兴”旅游新品,开展“新春优惠月”“5·19”广场咨询和旅游惠民活动,组织“文明旅游在行动”主题活动和《旅游法》专题培训,参加“服务民生,我们在行动”、“民生热点面对面”等电视直播,与嘉兴电台联合开设旅游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五是规范旅游窗口服务和管理,实现嘉兴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和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服务,实时受理网上业务和投诉,7天结案率达到100%,结案时效全省第一,行政复议和民事赔偿诉讼为零。及时接收、按时办理市长电话满意率100%。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中,我市继续位列全省前三。
三、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1.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强化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旅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制作机关干部岗位服务和六项禁令警示牌,健全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2020-2020年惩防体系构建实施细则,查找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时上报更新相关信息,完成保密审查、报告相关工作。
2.切实加强廉洁从政管理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28条办法”,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围绕资金管理、廉政建设,强化集体决策和岗位权力监督,进一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旅游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旅游局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市旅游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制订了《市旅游局公务租车管理办法》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全体干部参加车改,没有违规超标现象。接待工作按照市统一标准和要求执行,不该请的不请,能不请的不请,不安排在财政定点以外的接待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资金使用票据均经过责任处室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领导签字,附相关详细凭证,并注明用途内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