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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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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宣传贯彻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根据《南宁市民宗委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通〔2020〕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城区2020年“宗教政策法规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各项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宗教界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观念,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参加对象

城区各级党员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组织成员;广大信教群众、非信教群众。

四、学习重点内容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区、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以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新公布的《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等宗教政策法规。

五、主要活动形式

2020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主要围绕“四个一”活动开展。各镇、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月”活动。

(一)组织开展一次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答题活动。围绕学习内容,编制《2020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要求各镇、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答题活动,并将答题情况汇总报城区民宗局办公室。(参加单位:城区直属及驻城区各单位,各镇。)

(二)组织开展一次“宗教政策法规主题宣传乡镇行”活动。紧扣依法治国这一核心,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主题宣传乡镇行”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山歌活动等形式,宣传宗教相关政策法规,用信教群众听得懂、听得进、能领会的方式宣讲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宗教政策法规。同时,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微博、QQ群、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学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参加单位:城区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编印一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手册。认真研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学习月活动和宗教工作实际,编印《武鸣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问答》宣传手册,并发放到各镇、各单位,为“学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撑,为深入推进宗教工作提供实用工具。(参加单位:城区民宗局)

(四)开展一次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组织城区城厢基督教堂、罗波天主教堂2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送学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组织人员宣讲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组织教职人员、管理人员、信教群众代表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交流座谈会;在宗教活动场所开设一块“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宣传栏。(参加单位:城区民宗局,城厢镇、罗波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学习月”活动列入各镇、各单位2020年度宗教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绩效考评。各镇、各单位要通力配合,精心谋划“学习月”活动落地实施,要站在依法治国的政治高度,使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不断学习、主动学习、自愿学习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做好学习宣传发动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学习月”活动中来,不断提升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推动学习活动不断深入。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各镇、各单位要加强对“学习月”活动的组织开展,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提高活动效果。城区民宗局也将适时对“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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