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0〕8号)要求,地方各级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国家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经研究,我省暂定于7月17日~29日举行20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五)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设区市、县两级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要求参照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科普、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由省食安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建立以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宣传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