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根据省总工会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2020年在我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特制定开展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学费难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名职工、农民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了学,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为维护文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帮扶对象
今年金秋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还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上学子女,以今年录取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生为主。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家庭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职工子女(含低保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注:文昌最低保障线450元),但存在家庭成员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上述标准,但因各类重大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影响了正常生活,经相关部门和有关证明材料证实的困难家庭职工子女。
4、回访市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子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再建立档案进行助学救助: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安排的技能培训或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三、申请程序
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工会核查并公示后,上报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再核查确定,再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帮扶。
四、申报资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填写《金秋助学登记表》;往届生回访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就学交费票据,并填写《助学回访登记表》。
(二)符合资助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助学申请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困难城镇职工填写《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困难农民工填写《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
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以及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相关材料。
4、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核查原件)并填写《金秋助学登记表》;往届生回访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就学交费票据,并填写《助学回访登记表》。
能够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核查相关信息的,由申报家庭签署核查授权书,工会向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尚不具备条件的,由申报家庭签署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在申报时点不存在不得建立档案进行助学救助的五种情况,并同意退还因虚假承诺而获得的帮扶款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农民工建档条件及说明
1、对生活困难,需要建立正式档案的农民工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工会会员;二是工资性收入证明材料;三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由村委会和单位工会以及上级工会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2、建立困难农民工档案要求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不是指必须达到工作一年以上才能建档。只要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为一年以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符合困难农民工档案标准的,就可以建立困难农民工档案。
3、有关农民工会员身份的认定,按照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当有用人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或会员登记表或会员花名册等能够证明会员身份的材料,并经市总工会组织部审核。
六、资金发放方式及助学标准
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惠工卡)转账发放。具体标准:按照3000-6000元/人标准发放,其中应届本科救助6000元/人,大专救助5000元/人,独生子女额外奖励500元/人。回访往届大专以上(含大专)救助3000元/人。
七、具体要求
1、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8月15日至8月31日。
2、各基层工会要按照《文昌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文昌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格审核并公示,确保审批材料的真实准确。于8月1日先书面或电话上报名单,并在8月20日前将《文昌市总工会2020年“金秋助学”对象登记表》、《文昌市总工会2020年“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以及本单位公示时所拍的电子相片等报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市总工会将在8月下旬举行2020年金秋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有关工会助学政策可咨询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