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全县营造“读廉、思廉、践廉”的良好氛围,按照XX县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21日
三、推荐书目
全县层面向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推荐《苦难辉煌》《追问》两本书籍,全县各级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可以有选择地推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书单”中的“推荐书目”或其他廉政书籍。
四、活动形式
(一)撰写读书笔记。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推荐的廉政书目,记录读书中的所学、所思、所悟、所得,形成读书笔记。
(二)交流读书心得。全县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推荐的书目,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专题座谈研讨等形式交流读书心得、感悟。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读书心得,每人不少于1篇。县纪委监委将在XX廉政网、“清风XX”微信公众号上择优刊登党员干部读书心得。
(三)组织专题访谈。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读书思廉”活动,畅谈读好书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激发党员干部读书思廉的热情,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五、活动要求
(一)提升站位,高度重视。“读书思廉”活动是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有力举措,全县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参与,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全员参与,通过读廉书、知廉事,达到思廉洁、重廉行的目的。
(二)推动落实,务求实效。各级各单位要将“读书思廉”活动纳入以案促改工作部署之中,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认真安排部署,多渠道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要做到三个结合: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与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抓好以案促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将“读书思廉”活动作为长效任务来抓,引导党员干部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实现从“强制”到“自觉”,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真正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行有所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读书思廉”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要积极发现和总结活动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县纪委宣传部报送相关信息。县纪委将此项活动落实情况,列入以案促改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力求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