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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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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水利部经研究决定,2020年6—10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监督司、建安中心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承办。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3. 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4. 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7. 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8. 水利工程运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9. 危险源辨识监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10. 职业健康管理;

11. 事故管理;

12. 应急管理;

13. 安全文化建设;

14. 水利通用安全生产技术;

15. 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

16. 水利水电工程设备设施安装技术;

17. 公共安全。

三、竞赛对象

部直属各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一)准备阶段

6月1日—6月10日,竞赛组委会将竞赛内容学习资料在“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网站发布,开展单位信息核对、用户注册等工作。

(二)竞赛阶段

6月11日—6月30日,参赛人员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 (http://aqjd.mwr.gov.cn/)、“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http://jazx.mwr.cn/)和“博安云”(http://www.bosafe.com/)参与网络竞赛答题。

(三)奖励阶段

7—9月,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和组织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和“博安云”等媒体公布。

五、竞赛流程

(一)核对单位信息(6月1日—6月10日)

竞赛官网公布竞赛平台内置的单位名单,参赛单位及人员可查阅并核对本单位信息是否内置正确。由于本次竞赛增加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排名,内置单位信息较多,请各单位仔细核对,如发现本单位未内置或内置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竞赛客服联系。

(二)用户注册(6月1日—6月30日)

参赛人员可以进入“水利安全监督网”“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或“博安云”,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

各单位管理员帐号请联系竞赛组委会获取。

(三)学习(6月1日—12月31日)

6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登录“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点击“在线学习”按钮进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查看竞赛学习资料,参与培训学习。

(四)竞赛答题(6月11日—6月30日,每天7时—23时)

6月11日—6月30日,参赛人员登录“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与竞赛答题,其余时间不开放答题功能。使用手机或其他移动设备答题的参赛人员,在竞赛官网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或直接关注微信公众号答题。

竞赛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各模块按一定比例随机生成,每次随机生成一套20题的试卷,试卷总分100分。

每人每天最多可答题5次。竞赛采用逐题作答的方式,点击“确定”按钮才能进入下一道题。每套试卷作答时间为20分钟。参赛人员须在20分钟内点击“提交试卷”按钮交卷,如未在20分钟内交卷,超时系统将自动提交。交卷后,可在答题记录中查看答题得分、答题用时、参考答案。

(五)评奖

7月—10月,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奖金。获奖名单在“水利安全监督网”“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博安云”上公布。

(六)打印培训证明

9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登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打印培训学时证明。

参赛人员在“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答题最多可获得4学时,竞赛期间只要有一次试卷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即可获得。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学习最多可获得8学时,学时按照课程标准学时计算。

六、排名规则

(一)个人排名规则

按照竞赛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个人每天得分=个人当天答题平均分;

个人每天答题用时=个人当天答题平均用时;

竞赛总分=分数较高的5个“个人每天得分”之和;

竞赛答题用时=竞赛总分对应的答题用时之和;

竞赛总分相同的按照竞赛答题用时进行排名,用时较少的排名靠前。

(二)单位排名规则

按照单位总分高低进行排名,分数高者排名靠前。

单位总分=本单位所有参赛人员的个人总分之和。

(三)部直属各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排名规则

部直属各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 竞赛总分排名

竞赛总分=下属所有单位的单位总分之和

按照竞赛总分高低进行排名,总分高的排名靠前。总分相同的,答题用时较少的排名靠前。

2. 单位参赛率排名

单位参赛率=实际参赛人数/单位注册人数

单位实际参赛人数为竞赛期间答题5次(含5次)以上且至少有一次答题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参赛人员,未达到标准的参赛人员不计入单位实际参赛人数。

按照单位参赛率高低进行排名,参赛率高的排名靠前。参赛率相同的单位名次并列。

3. 总名次=竞赛总分排名+单位参赛率排名

总名次低的排名靠前。总名次相同的单位名次并列。

七、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竞赛奖、单位竞赛奖和单位组织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竞赛奖212名

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①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②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③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④鼓励奖:132名,颁发证书。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个人总分排名决出。鼓励奖按照竞赛系统6月30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的排名,部直属各单位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除去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者外,由顺排前三的个人获得。

(二)单位竞赛奖60名

单位竞赛奖60名,颁发证书。单位竞赛奖由单位总分自动排名产生。

(三)单位组织奖63名

单位组织奖63名,颁发证书。根据部直属各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竞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其中:

①部直属单位3名,颁发证书。

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0名,颁发证书。

③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0名,颁发证书。

④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30名,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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