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开展时间自202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根据省、市集中宣传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发案的情况,针对夏季案件高发期,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集中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翁朝晖任组长,市联席会召集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世民任副组长,市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马贤平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覆盖宣传。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台卡。
2、自助区、自助终端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
3、通过客服号向各自用户发送“防骗短信”。
4、柜面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三问一确认”制度,即询问客户汇款用途、对象以及是否认识对方,询问之后再确认签字,及时对可疑转账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5、银行安保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疑似被骗客户及时劝阻、制止。
6、对管理不规范、涉案银行卡较多的开户行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分局,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聚焦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账户实名制宣传。
1、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85号)宣传,全面掌握我市实际运营的第三方支付手段,召集运营方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在推广时和登录、交易、支付界面增加风险防范提醒。
2、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曝光力度。
3、通报一批违规移机使用的实体特约商户和买卖账户信息的单位、个人。
4、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支付账户较多的支付机构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三)聚焦通信行业,开展移动端宣传。
1、各通信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形式开展风险宣传和防范提醒。
2、各通信企业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至少发送一次公益短信的“防骗提醒”。
3、各通信企业营业网点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摆放宣传材料。
4、各通信企业对网点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六部委关于电话卡实名制的要求,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手机卡较多的网点严肃查处并曝光。
(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四)聚焦公司企业,开展针对性宣传。
1、各级公安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次针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反诈宣传。
2、针对公司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发放《防范宣传确认书》,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签名后存档,防止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3、针对小微企业,公安机关牵头,会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冒充军警、冒充熟人领导、贷款、办理信用卡及信用卡提升额度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聚焦学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市教体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反诈讲座,发放《XX市反电诈中心致家长一封信》,通过校讯通发送反诈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针对大学生,市教体部门负责联系在学校官方网站开设防范宣传专栏,在学校宣传栏发布反诈通告,通过微信群、QQ群发送宣传材料。
3、团市委牵头,市公安局主办全市“红盾”反诈讲师团视频培训会,分别组织志愿者、公安民警参加。
4、辖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驻高校警务室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5、针对出国留学生和其他人员,市外办借助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定期发布安全提醒。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政府办外事科,市公安局)
(六)聚焦城乡社区,开展特色宣传。
1、各级公安机关协调全市社区办事大厅、村委会,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社区防范宣传。
2、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小区物业以防范单身人群的网络交友、全职妈妈的网络兼职、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开展反诈宣传,在小区醒目位置发布宣传内容。
3、辖区公安机关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社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4、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宾旅馆行业通过摆放台卡等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
5、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医院、保健院、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反诈宣传。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七)聚焦传统媒介,开展公益宣传。
1、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各级新闻部门网站、市委网信办组织本地各大论坛置顶发布反诈宣传内容和相关活动报道,平面媒体及时跟进。
2、市广电新闻局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率较高的栏目及黄金时间段播放公益广告。
3、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车站、公交车(包括站台)、出租车显示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出租车内副驾驶显著位置张贴反诈内容。
4、市城管执法局协调企事业单位等户外显示屏、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新闻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聚焦新兴媒介,开展网上宣传。
1、策划、制作一个H5防骗反诈主题融媒体作品。
2、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短视频。
3、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图解。
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抖音等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移动化、可视化、社交化、定制化传播。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九)创新宣传手段,做本地反诈宣传亮点。
1、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统筹,各成员单位联合举办2020年XX市反诈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
2、市公安局牵头,与深圳市公安局携手开展“老区·特区”系列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与深圳市公安局合作反诈微信公众号“终结诈骗”共同开展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各成员单位组织本系统通过电子屏显示、摆放台卡,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中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19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宣传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领导小组成员分组赴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县区和单位分别问责和约谈。活动结束后,市联席办将发布各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对发案、损失数不降反升的县区开展问责。各地、各单位在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长效机制,固化为常态宣传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见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协调,确保此次宣传活动的高规格和全覆盖。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在各宣传阵地投放、张贴的宣传材料及公布的融媒体作品须加注“皋城反诈先锋”和“终结诈骗”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畅通渠道,联动发力。联席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工作方案报送市联席办邮箱lafz110@163.com,工作动态、重要情况和创新举措随时报送。市联席办将及时总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联席办。各单位在宣传中发现的涉及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378009),或通过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