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重阳节)是国家法定的“老年节”。日前,区老龄委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部署以“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为主题的“敬老月”系列活动,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敬老爱老教育活动。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人口老龄化情况教育,集中开展敬老爱老主题宣讲,展示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和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敬老爱老文化,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过程中取得的成就。
同时,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国书画摄影大赛、泰州市第一届养老护理技能竞赛等活动,举办敬老故事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主题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做好第三届国家级、省、市级“敬老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老年维权优待活动。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切实解决老龄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区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使老年人切实享受到优待优惠服务。
走访慰问活动。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深入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老年组织等开展慰问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特别要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空巢、失独老人献爱心、解难事、办实事。并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送健康、送文化、送艺术、送科普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积极老龄观念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敬老月”活动主题,悬挂敬老宣传标语条幅,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开展改革开放 40年来“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一批老年人对年轻人“传帮带”的事迹,讲好老年人正能量故事。组织年轻人学习“老有所为”优秀事迹,传承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
文体惠老活动。通知要求,要本着简朴、隆重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各项系列敬老活动,集中展示老年人风采和才艺,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体育健身、老年书画摄影、老年电影放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立足社区,依托老年文娱健身示范队伍,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泰州市老龄办开展的“中国人寿杯”老年文艺汇演等活动,展示我区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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