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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检察业务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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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4日,迎着暮春的微风,踏着五四的脚步,巨鹿县检察院的公诉干警们踏上了驶往知识殿堂的“青春梦想号”列车。

为提升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院全体公诉干警参加了由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培训中心,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举办的全市公诉检察业务培训。这次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业务骨干分别讲授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适用及政策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出庭公诉人法律语言综合运用及公诉技巧》、《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思路与重点》,同时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教授为大家讲授了《检察官心理减压》。

通过这次短期脱产集中学习,我深刻领会了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远意义,提升了把握刑事政策的能力,认识到坚定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通过实际行动坚决的将中央的部署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这次培训受邀授课的老师阵容强大,业务水平高,课上讲解业务难点疑点时,既立足实践又高屋建瓴,课堂上不时爆发出学员们豁然开朗之后“哦”的声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李凯检察官为大家授课时,从心理学、逻辑推理学、证据学等多个维度切入案件办理过程,因为授课内容多,取消了课间休息时间。课后听有的学员说,李老师讲的太精彩了,特别实用,整堂课我连厕所都没顾上。虽然这是一句不堪大雅之堂的戏谑,但也从一个侧面反应出了基层干警对知识的渴望和业务培训的必要性。

因为培训时间紧、任务重,为吃透培训内容,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培训质量,我院干警利用路上通勤时间和晚上休息时间,与市院和兄弟院干警就课堂讲授内容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开拓了思路、增长了见识,为提升执法能力和刑事司法标准保持基本一致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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