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商品通常表现为较长寿命和稳定的性能,因此不易出现损坏或其他浪费情况,优质的商品质量有助于满足消费者需求,并增加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提升销售额和市场份额。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货物质量保证书,希望大家喜欢。
购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应对欧盟ROHS指令(中译《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实施(即20__年7月1日以后新投放欧盟市场电气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详见附件一),保障甲方生产电气电子产品的质量,保证消费者权利,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MP1482DS—LF—ZMP1484EN—LF—Z
二、在向甲方提供产品之前必须:
A。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国家、省、市或同行业的荣誉证书。
C。提供公司成立以来产品取得国际、国家、省、市或同行业的质量、品质保障证书。
以上材料须尽力提供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的复印件。
二、乙方提供产品甲方用于生产卫星电视、数字地面广播电视、有线电视接收器,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甲方接收前必须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和甲方的要求(附件),或双方确认的产品技术规格书。
2、甲方接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后、经甲方检验或投入使用的不合格率不得超过0。3%。
3、如果甲方要求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该产品于甲方接收前须经权威认证/检测机构判定产品全面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即使欧盟今后对指令进行修改)并应提供相关的认证、检测报告(随附认证或检测机构资格证明)及乙方向甲方的书面声明。
三、乙方产品不符合本保证协议书的处理:
1、甲方接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可拒收或退货,情节严重的,可并解除双方的购销合同。
2、已部分用于甲方生产的设备内但经检测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或就地销毁当批次同类型产品,并更换相应的符合要求的产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声明向甲方供应的产品绝对符合欧盟ROHS指令及欧盟此后对ROHS指令的修改和补充,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和配件于欧盟各国范围内被欧盟各国相关机构判定为不符合ROHS指令导致甲方整机产品不合格并被处罚,甲方除解除与乙方的购销合同外,乙方还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欧盟各国的罚金、因被拒绝在欧盟各国销售而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处理此事务的相关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经甲方全面评估后乙方符合甲方常年供应商要求,甲方将乙方列为常年供应商目录签订购销合同及本质量保证协议书。甲方可对乙方产品实行抽检、全检。一经发现乙方产品有不符合协议第二条规定则判定乙方整批次产品不合格,依协议第三条处理。
五、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估,若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则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解除双方的购销合同。
六、对于欧盟ROHS指令乙方应认真对待并保证产品的生产上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
七、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一、用户购买的水泵在规定"三包"期限内,凡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严重性能故障,企业免费包修、包换、包退(易损件除外)。
二、在"三包"期限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因制造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其生产企业、经销单位,接到用户详细事故通知后于4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若需到现场解决,保证在72小时内维修服务人员到位,服务人员到位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不排除,服务人员不撤离现场。
三、保证兑现"三包",在购机15天内,若服务维修人员到达现场7天内不能解决质量问题,从第8天开始,每天向用户赔偿水泵售价的1%(以发票为准)的.经济损失,再经7天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用户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保证退货款一次性付给用户。
四、在本企业水泵拥有量较多的地区建立零配件、易损件供应网点,保证用户能就近及时购买零配件和易损件。
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方及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方对索赔有异议,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7日以内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我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质量保证期的届满不能视为我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性缺陷所负责任的解除。合同货物寿命期内,合同货物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买方有权要求我方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和同一批次的合同货物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
5、我方保证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我方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期不少于20____年。
6、在合同货物寿命期内,我方发现合同货物存在潜在性缺陷或原理性故障时,会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对于合同货物,我方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我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经买方事先同意。买方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我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我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我方负责。
8、如果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由于技术资料有错误、我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合同货物报废或工程返工,我方应立即无偿进行更换或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需更换合同货物的,我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我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9、如果由于买方未按照我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我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我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我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10、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且我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修理
我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2更换
我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3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我方,我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4削价
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我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
10.5赔偿损失
除已有约定外,我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货物存在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买方选择任何以上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我方依据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11、我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提供伴随/售后服务。
承诺人: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人员、储运、出厂检验、包装、进货验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保证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
三、保证产品质量贴合百事公司相应的标准。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等贴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产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贴合有关的卫生要求,持续清洁,对产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贴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冒用qs标志(仅指国家规定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六、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关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价廉的电梯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二份监察机关留存、一份承诺单位留存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