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物业管理应急预案大全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的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各项目管理处保安、中央监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各物业辖区大堂值班员和物业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工程部和各物业辖区工程维修值班员负责住户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4公司总部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
4.1.1快速反应的原则:要求当值保安员接警后2-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安部负责人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的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
2)保安班长及保安员负责各类指令的落实与执行。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各保安队员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班长负责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的原则: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管理处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该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损害事件
4.2.1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当场抓获,并注意收集现场证据,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2.2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控或设法约束,当其实施盗窃或其它破坏事件时再掌握时机予以当场抓获。
4.2.3保安员接到盗窃、损害事件报案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长或负责人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事发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盗窃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2.4保安部班长到达现场后视情况轻重,立即调遣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若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请示和报告。
4.2.5盗窃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盗物品名称,钱财数量的巨细,再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则打电话告之小区被盗详情,请公安人员速来小区侦破。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开展侦破,排摸线索,提供相关的情况。
4.2.6当班班长对事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安部将进行存档备案。
4.2.7事件的处理流程。
4.3打架斗殴。
4.3.1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现场保安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斗殴受伤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治疗
4.3.2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或附近的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2)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办公室,进行询问记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报告公司领导。
4.4抢劫
4.4.1当班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视其伤情送医院救治。
4)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追截;
4.4.2保安班长接到抢劫报告后,立即调遣附近的队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被抢劫的经过做好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记录。
2)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将相关资料、线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请示和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4.5凶杀
4.5.1当班人员发现有凶杀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或负责人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保安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4.5.3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人员配合公安人员。
4.5.4同时,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当班人员发现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保安班长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部负责人进行支援。
4.6.2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1)调遣指挥当值队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救治。
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
4.6.3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负责指挥及报告公司领导。
4.7紧急停电处理
4.7.1保安人员接到有关区域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呼叫报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员查看。
4.7.2保安领班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队员赶赴楼层主要通道口及停电区域,做好停电区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电15分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立即启动小区紧急停电预案,并通知管理处领导请示工作。
4.7.4全体人员进入紧急状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破坏或实施盗窃。
4.7.5停电事故处理完毕后,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做好记录,特殊情况要立即请示和报告。。
4.8台风
4.8.1在台风到达前一、二天内由管理处主任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抗台安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预备抗台小组,随时准备加班。
4.8.2保安部门要做好小区安全隐患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和统计工作,对雨衣、雨靴、应急灯、电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备工作。
4.8.3台风来临时要在小区内和周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8.4抗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抗台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4.9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4.9.1工程部对易水浸的部位进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当班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队员处理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此类灾害事件。
4.9.3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防止破坏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1)相关人员和车辆的疏散。
2)向医院、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寻求支援。
4.9.4保安部负责人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
5.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5.1.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5.2.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汇报,并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5.4.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5.若工程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5.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5.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5.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5.9.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5.10.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环境部及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预警信号发布后,物业服务中心要在各公共区域信息公告牌上发出书面通知,提醒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做好台风、暴雨来临前的防范措施。
2、应急处置原则:
3.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3.2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3.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台风暴雨来临前之检查
4.1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应安排专人增加巡逻次数,并对以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4.1.1区域所有窗户是否关好,如发现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未做好防范措施应使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
4.1.2天台、走道、天花等,是否有悬挂物,是否存在被风吹落的危险。
4.1.3楼顶天面、平台等处的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1.4外墙面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2工程部安排专人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机电设备、设备机房进行全面检查,以下为重点检查项目:
4.2.1区域内设备房门、窗户是否关闭及牢固(重点是发电机房、配电机房、电梯机房、加压泵房、抽风机房)。
4.2.2天面、天台、平台各排水口及地面排水、排污井道是否畅通。
4.2.3检查地库排污泵工作状况,排水沟是否畅通。
4.2.4检查发电机状况,电瓶状况,燃油是否充足,保证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5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应急抢险器材(雨衣、雨靴、电筒、绳索、潜水泵、沙包等)保证齐全、完好,可随时正常使用。
5、暴雨来临时,应加强巡视保证地漏、水沟排水畅通,发现有淤塞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风力加大时,应用沙包堵住大楼受影响地方,待危险排除后,方可解除封闭现场。
6、当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安排专人收看(听)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最新消息。
7、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发布的最新消息,及时调整、安排人员到位待命。
8、台风、暴雨期间所有秩序维护人员不得请假外出,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9、台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应组织相应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人员、环境管珍员坚守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其它员工不得关闭通讯工具,随时待命。
10、当气象部门悬挂黑色暴雨警报或红色台风信号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班长、秩序维护部长、环境管理部长都应到达现场,实行24小时值,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启动应急广播系统发布通告。
11、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工程部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车辆进出门岗挡车栏杆进行相应处理,以防被风吹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财产损失。
四、因自然灾害引起水浸事件发生时,按《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程序执行。
五、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分公司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六、台风暴雨过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七、后期处置:
1、台风、暴雨过后,物业服务中心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恢复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
2、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取证的要求。
3、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工作,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财产也遭受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配合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5、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中心要对事件情况、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一、疫情风险分析
物业为服务行业,服务公司为公开性办公场所,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大,防控难度高、强度大,且责任重于泰山。一旦疫情扩散,不仅仅是威胁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隔离等一系列措施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给我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生产带来灾难与损失!
二、预防及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宣传栏、组织宣贯会的形式科普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等措施。
2、应急措施
准备好应急物资并制定相应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物资不被他用。每年度生产经营费用中规划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列出,按时拨付,确保应急状况下应急经费及时到位。对全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培训、演练进行记录,根据预案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要以人为本,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再考虑其他,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职能部门接到警讯后立即奔赴现场,按照预案既定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应对突发灾害。——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按照《BZ203-01-应急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任组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
图1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2)统一协调和调度公司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检测;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负责隔离人员的监督监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3、综合协调组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外部应急力量;项目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安排人员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负责项目现场防疫物资的领取与发放。
5、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四、处置程序
五、处置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事件的严重情况,分级实施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积极寻求外部社会救援力量。
1、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根据防疫要求进行范围内封锁与隔离,建立防疫通道,对进出人群进行体温检测与防疫装备配备情况检查。对疑似病人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3、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4、预案结束
在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官方指令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5、后期处置
疫情事件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
6、总结归档
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是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支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人管理、专物专用”。已消耗的应急救援物资要及时申请补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公司应急救援组织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员、应急救援组、工程抢险组,安全疏散组、机动救助队和善后工作组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分工如下:
1、总指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在场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担任,全权负责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决策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等事项,对现场指挥员下达任务指令。
(2)根据事故状况下达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警指令,负责或指定专人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其他管理人员担任总指挥时,通过电话随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事故的处置情况。
(4)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场后,负责介绍基本情况,移交总指挥权,协助指挥救援。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现场指挥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不在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了解、查看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排除险情、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应急疏散等工作。
(2)及时向总指挥通报事故现场情况,便于总指挥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达后,为其提供现场事故基本情况和公司现有救灾设备设施等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继续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应急救援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保卫人员和义务消防员为救援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开展控制、扑救灾害性事故工作。
(2)利用现有的设施营救被困者和伤员,将被救助人员护送至相对安全地带,由应急疏散组送至安全疏散指定地点。
(3)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应急救援结束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现场有关情况。
4、工程抢险组:公司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即是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排除生产设备设施故障,控制险情。
(2)为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应急救援组抢险救灾。
(3)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为事故调查人员提供引发事故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
5、安全疏散组:由公司的从业人员和部门经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在各自工作区域内引导现场人员的应急疏散。
(2)协助应急救援组护送伤员。
(3)集中安置、安抚被疏散人员。
6、善后工作组:由办公室、安全生产部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代表公司接待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记录整理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置记录。
(3)组织或协助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或协助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事宜。
(6)探望伤员,协助医疗机构安排伤员的救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