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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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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是怎样的呢?清明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继承发扬革命烈士的优秀传统,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1)

各位居民朋友:

你们好!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一年一度的中华民族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如期而至。为了树立文明、节俭祭扫的社会新风尚,用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祭奠方式告慰祖辈先贤,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共同构建精神家园,二区社区工作人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 为了我们的绿色家园,为了你我他的身心健康,为了每一个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陋习,文明祭祀,不要在重要交通要道、森林防火区、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燃放鞭炮。

二、 倡导网络祭祀、鲜花祭祀。倡议大家在祭扫时不使用塑料等祭祀品,采用宣读祭文、敬献花束或登陆八宝山网上纪念馆进行网祭等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祭奠,用更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哀思。

三、 文明出行,礼让他人。清明节期间,出行祭祀的人员和车辆常很集中。若非得要出门,人与人之间、车与车之间要相到礼让,避免抢道争先发生堵摩擦等不安全事故。

四、 利用清明祭扫对子女进行感恩教育,缅怀先烈及先人的事迹,学习先人的优秀品质和传统,感恩现在的幸福生活,为下一代留下碧水青山。

朋友们,继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祭奠,让我们拥有一个绿色清明,需要我们大家携起手,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成为文明祭扫的带头人。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2)

家长朋友及同学们:

清明节即将来临,它是我国传统节日,已列入国家法定假日。是进行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人们将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祭扫灵墓、悼念先人、寄托哀思,表达怀念之情,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以往每到清明等祭奠时节,烧纸焚香祭奠之风愈演愈烈,路口、江堤、野外墓地、纸制冥品花样繁多,火光冲天,烟雾弥漫。这种不文明、不卫生、不健康的祭扫方式,不仅影响了社会风气,又严重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火险,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深化文明创建内涵,营造文明灰河良好形象,倡导文明新风尚。桑落墅镇中心小学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科学祭祀,摒弃愚昧的祭奠方式。

要自觉开展文明祭奠,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带头“践行荣辱观,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祭奠”,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广大公民。

二、倡导环保祭祀,摒弃污染的祭奠方式。

要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树立文明意识、科学意识、公德意识,把传统的祭奠习俗用环保、时尚、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等。

三、倡导节俭祭祀,摒弃浪费的祭奠方式。

做到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文明祭祀,摒弃庸俗的祭奠方式。

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

五、倡导安全祭祀,摒弃不安全的祭奠方式。

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田间、林地、公墓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一旦出现火险,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家长朋友及同学们,继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祭奠,是新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让我们携起手,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奠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让我们的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让清明节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3)

根据《烈士公祭办法》,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现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市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4)

烈士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不竭力量源泉。在中华民族民间祭祀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弘扬烈士的伟大精神,营造全社会“纪念烈士、崇敬烈士、学习烈士”的良好氛围,我们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1、大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和与烈士纪念相关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烈士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展览、报告会、纪念仪式、“网上祭英烈”等活动,通过各种大众传媒和各种宣传载体、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倡议各单位建立健全烈士祭扫、礼仪规范等相关制度,制订专门的主题教育活动计划,推动烈士纪念活动深入持久、庄严有序开展。

2、扎实开展学习先烈活动。

积极组织老革命、老党员和烈士后代,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坚持在入队、入团、入党等人生成长进步的重要时刻,利用学生入学、毕业典礼和士兵入伍、提拔转岗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烈士英雄事迹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参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与管理服务、集体宣誓仪式、诵读演讲、征文比赛、专题文艺创作、英烈足迹寻访等各种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铸造心灵丰碑,增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开展烈属慰问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在烈士纪念和烈属抚恤优待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慰问走访活动,关爱帮扶烈士家属,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热忱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烈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关爱烈士家属的浓厚氛围。

4、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及相关史料文物的征集保护。

全面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与保护管理,切实推进“美丽馆(园)区”、“平安馆(园)区”建设,努力营造庄严有序、美丽和谐的`烈士纪念工作环境。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向烈士纪念设施单位提供自辛亥革命以来直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浙江著名烈士的遗物原件和复制件、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物史料、外省藉的与浙江革命史有关的重要人物的文物史料、与中国近现代革命史有关的具有史料价值的物品及其它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充实和丰富烈士纪念设施单位的展陈内容,充分展示不同历史时期烈士的生动事迹与伟大功绩。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5)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知史明鉴,砥砺前行,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对于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青少年日常生活中落细落小落实有着深远意义。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团市委、市少工委向全市各级团队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发出如下倡议:

1 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祭扫缅怀活动。各级团队组织要以周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为依托,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祭扫烈士陵墓、参观陈列展览、重温入团入队誓词等活动,让青少年在活动中了解烈士的丰功伟绩,从先烈的光辉业绩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2广泛开展“缅怀烈士英名、弘扬烈士精神”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展览、报告会、纪念仪式、读书演讲、征文比赛、红歌赛等多种活动形式,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利用广播、报刊、校园主页等传统媒体,结合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烈士事迹宣传教育专栏、专题,寻找身边的烈士故事,制作纪念视频,大力宣扬不同时期的烈士精神;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爱帮扶烈士家属,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学习烈士、崇尚烈士的浓厚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共建红色基地。倡议有条件的'团队组织可以与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结成共建单位,引导青少年学生开展志愿讲解、义务劳动、精神宣讲等活动支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共同把烈士陵园建设成为集展示、宣传、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窗口和爱国主义教育红色基地。时代呼唤烈士精神,社会需要英雄榜样,让我们继承革命传统、秉承先烈遗志,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在建设“四个开封”,实现新兴副中心城市总目标的宏伟事业中,创造出无愧于先辈、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共青团开封市委

开封市少工委

20__年3月28日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6)

烈士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四个全面”战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不竭力量源泉。去年,全国人大把每年的9月30日确定为法定烈士纪念日,这是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而烈士纪念工作不止于此,它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更需要社会风尚的养成。在中华民族民间祭祀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弘扬烈士的伟大精神,营造全社会“纪念烈士、崇敬烈士、学习烈士”的良好氛围,我们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1、广泛开展纪念先烈活动。在清明节等重要纪念日期间,通过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烈士纪念馆,举办报告会、歌咏会、宣誓仪式、专题展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革命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丰功伟绩和崇高精神。组织开展“网上祭扫先烈”活动,协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进行祭扫,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有效拓展烈士宣教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扎实开展学习先烈活动。在入队、入团、入党、入伍等人生成长的重要时机,在18岁成人、学生毕业、提拔转岗等人生发展的重要时刻,组织开展学习烈士精神活动。学习烈士坚持真理、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公民;学习烈士忠诚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为祖国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学习烈士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爱帮扶烈士家属。热忱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烈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怀烈士家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清明节缅怀英雄烈士倡议书(篇7)

根据《烈士公祭办法》,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肇庆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市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可通过网络(登录国家公祭网:的“2015网上祭英烈”活动专栏)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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