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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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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书是否有效?在现实生活中,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大家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应的金额还款期限等等,这个签订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一般不会约定担保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借款担保书是否有效,供大家参考!

借款担保书是否有效

借款担保书是否有效

借款保证书的有效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判定,一般借款合同是不需要有保单保书的。

担保书没有效力的情况有哪些

(一)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四)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五)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六)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七)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给别人做担保算负债吗

给别人做了担保,其实也算自己的一个负债。

担保有两种,一种是在银行帮别人做贷款担保,另一种是民间借贷里的担保。

在银行给别人做了担保,这笔钱会被银行定性为你的隐项负债。你的个人征信报告里,就会出现相关担保信息。

担保书有法律效应吗

自愿签订,经双方签字认可,必要时可请无利害关系第三方作证。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约定。只要是由双方签字的文字证明,同时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在法律上都可以作为有效的依据。

担保书怎么写才是连带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书

(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一)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

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

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四、本公司放弃对其他担保措施的优先偿债抗辩权。

(四)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债权及相关合同无效,该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保证。

(五)主债权经债务人及债权人同意展期,无论是否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可向《借款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从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1、在签订本担保书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担保书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不持任何异议。

2、签订本担保书是本公司自由意识之表达,对于本担保书所有条款,本公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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