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为了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写的回忆散文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是里面的一篇文章。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在鲁迅的故乡浙江绍兴。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而三味书屋则是书塾。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就是鲁迅的百草园。鸣蝉,黄蜂,叫天子,云雀都为百草园增添了鸟语花香的气氛。
冬天的百草园,下了雪,小鲁迅就喜欢在雪地里捕鸟,虽说没捉到几只,但小鲁迅依旧乐此不疲,在雪地里快乐的折腾。
三味书屋是当时最严厉的书塾。鲁迅和他的同学们每天上学进门就向一块匾和一幅画上的鹿行礼。第一拜孔子,第二拜先生。鲁迅的先生非常严厉,也很有学问。当小鲁迅跨入三味书屋的大门,他将不能常常在百草园里玩耍,“只读书,习字,对课……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无言,终于到七言。”
《朝花夕拾》里我最喜欢这篇文章,鲁迅生动活泼,栩栩如生的文字引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回想起童年无忧无虑的快乐,还有那些成长中的压力和收获。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我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样会如此残忍呢!可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能够壮壮胆子。直到最终,鲁迅最终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明白那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我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我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忙,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我“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