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应该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我一生中遇到无数的女人,可是从来没有像你这样一个教我如此深受震憾的。也许他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追你。她认为,自己的生活太不协调!但是,今生有他,我依然依然依然无悔。什么才是爱。即使不会再爱我?庙会,是中国民间的嘉年华,是现实生活中难觅的一幕科幻电影。
在无尽的黑暗中成长的她,有过灰心,有过愤怒,不过更多的还是我们所认识的自信的她,这一切归根究底还是要感谢莎莉文老师。是她,带领小凯伦走出自我放弃的深渊,给予了海伦·凯勒温暖,让她感受到生命的美妙。从而渐渐爱上了这个世界。并成为了文坛新星,最终当上了总所周知的大作家。在她的生命中,她要感谢她的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给了她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然而,像她这样的盲聋的柔弱女子能有这样的丰功伟绩,我们又有什么原因不去努力奋斗呢?反过来想,我们要感谢祖国,谢谢她给了我们这风景如画的家;还要感谢老师,谢谢他们给予了我们无限的知识;更要感谢家人,给了我玩具、吃的、用的……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感谢朋友,谢谢他们帮助我,感谢宠物,谢谢它们陪伴我……可见,每一个人都是在感恩中成长的。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我们不仅要学会感恩,更要学会报恩。
记得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不仅仅是奇人,她还教会了我们乐观、感恩……愿感恩伴我成长!
我国有四本无人不晓的世界名著,经典不衰,至今还有不少的粉丝。有让人落泪引起相思的《红楼梦》,让人热血沸腾,感悟大起大落意境的《水许传》,更有兵分天下,兵马相争的《三国演义》和神魔乱斗,西行取经的《西游记》。今天就让我们跟着吴承恩先生笔下的唐僧一行人向西前进……
师徒四人中有老实吃耐苦的沙和尚,仁慈但带有旧社会思想的唐僧,贪生怕死但有万夫莫开之勇的猪悟净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这孙悟空乃是个天生石猴,智慧比得过不少人,且有力量。可是却急躁,有叛逆精神,实为美中不足。他曾闹天官,不惧权势与制度,有哪怕天都与之作对也不屈服,欺天的神勇和伟大崇高的思想。他还是个如同孩子般幼稚的人,一不高兴就闹,还会偷吃仙桃,仙肴。着实顽皮,可爱,让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显得人性化,也突出了他淘气的另一面。
太白金星在此书中虽为小人物,但他的品格令人敬佩。他不顾众人意见,两次招安孙悟空,对山野精灵的胡乱风气不影响和斥责,待人和颜悦色,有礼貌,是一个文质彬彬,有教养的可爱老人家。他不以自己的身份而自认高人一等,实则可贵。
唐僧一行人虽然已取经归来,但他们永远是传奇今后都不会穿越,在很久以后,他们的“西行”——流传书籍不会结束。
“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三国》
“魏吴争斗决雌雄,赤壁楼船一扫空,烈火初张照云海,周郎此曾破曹公。”
《三国》一书想必大家都读过,而赤壁之战又让我们意犹未尽、刻骨铭心。在华容道上,关羽一夫当关,败军之臣曹操山重水复疑无路。关羽本可获得杀死或俘虏一代枭雄曹操的绝佳机会,但想到曹操曾经帮助过自己,待自己不薄,不忍心对他恩将仇报,因此,放虎归山让曹操逃过一劫,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我们看来这是孙吴联盟赤壁之战的一大败笔。其实,我们不防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关羽下狠心把奸臣曹操杀死,那么,江东的孙权没有了曹操这一大劲敌,便可不费吹灰之力拿下当时兵马残缺的刘备。而刘备不是死得更惨吗?更快吗?如果这样,与其说关羽行侠仗义、重义气,不如说这是诸葛亮的一个计谋,因为这会让刘备的帅位暂时保住,获得喘息之机以便招兵买马,并可让曹操与孙权互相争斗,俗话说:“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当哪方战争失败后,刘备便可坐收渔翁之利,到那时自己也兵强马壮,有了实力与对手相抗,这样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可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并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仅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终,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