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笔记是人类在阅读过程中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方法。什么才算好的《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供大家参考。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描述动物的小说——《狼图腾》,它以妙趣横生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本书的思想就是从外族人与狼的打交道之下展开的。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合上这本书细想书,以前以为狼是残暴的侩子手,可实际上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才能获取立足之地。
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江南的年轻人来说,梦想中的内蒙古是草原、是骏马,是心中的翅膀可以飞翔的地方。在未看《狼图腾》之前,我承认我对内蒙古的了解很少,在看了《狼图腾》之后,我对内蒙古的了解还是很少,可是却激发了我更迫切想去那片土地上走走的冲动,那里有美丽的额伦草原,有虔诚的牧民,有望不到边的绵羊,在那片腾格里掌控的圣土,诞生了许多或者雄伟、或者凄美、或者悲壮的草原之歌。
拿到书之后的我便不屑地丢到桌上,几天之后我捡起书一页页地看完的,感觉很厚,很久后才完结,看后感觉心神焕然一新,又一次加速了青春的激情燃烧。草原文化、游牧民族,腾格里,狼,,这些都是让人一看就能眼前一亮的陌生词组,而这些又是跟农耕文化,汉民族,龙,土葬等这些我们很熟悉的词组相互印衬,陌生与熟悉的一次次撞击,碰撞出一个个新鲜的思维和态度。
草原文化是什么呢?文中给出的答案就是“狼文化”,可是我更觉得是生态文化,为什么呢?因为草原的自然环境更趋恶劣,所谓白灾、黑灾,听来让人恐怖,而正是这样的生态,决定了所有生存在它属地的生物的性格,为了生存,它(他)们便开始了性格上的分化,狼、人是主体,狗、马、绵羊是重要组成,再加上天、地、万物,于是乎,在这片以草为载体的领地上,狼锻炼出了它成群、嗜血的本领,羊锻炼出善于奔跑的本领,而人则锻炼出他勤劳,细心、粗犷、游动的性格。由此,天地催生万物,万物造就文明。
游牧民族是什么呢?是匈奴,还是蒙古帝国呢?从世界历史看,游牧民族在人类的长河中创造的光辉灿烂的文化,在亚欧大陆广阔的草原上,他们纵横驰骋,演义了众多让人至今记忆犹存的故事,单就中国而言,从最初秦始皇修筑长城开始,一代代帝业的伟大功绩都是与北方相联系的,汉武帝时期退匈奴五千余里,唐太宗时期活捉匈奴首领颉利,被北方民族尊称为“天可汗”,而后来的建立的元朝,更是整个蒙古帝国的一部分,当然,还有美丽的王昭君出塞,可以说,整个中华的历史,很大部分是与游牧民族的代表匈奴、突厥、鲜卑等部落相联系的。可是,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里,游牧民族似乎是敌人,侵略的象征。也许,历史本来就是有侵略与被侵略组成的吧。今天的蒙古人,有多少在研究自己先祖的呢?
最后,不管书里有多少过分的渲染和说辞,我想我们只要汲取其中的有用之处就OK了!毕竟,文化的东西多少会让人产生不同的对立的!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长篇纪实体小说,它的名字叫《狼图腾》。本书有十几个狼的故事组成的。那些草原狼随时会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突袭的战术;狼对气象的利用;狼群中为了保护孩子不惜牺牲自己的母爱;狼与大草原的关系;小狼艰难的成长过程等。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书。
原来的时候,我只认为狼是狡猾,狠毒,残暴的动物,不通人性的,在我心中狼的地位是低下的,不如狮子和老虎凶猛,不如豹子跑得快,同样是食肉动物,却只能偷羊,马吃,他们的存在似乎就是衬托虎豹之类的大型猛兽的。然而,读完《狼图腾》这本书之后,我对狼的认识有了新的看法。狼群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他们为自己的孩子复仇时,决心消灭人的马群。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自己去撕烂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并将马群赶向大泡子,也就是大泥潭。这次打围狼群算好了时间,算好了天气,无论老的,弱的,壮的还是母狼,全员出动,势不可挡。这次狼的突袭,夹杂着风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真是百年一遇!狼群为了复仇杀红了眼,见骑在马上的巴图指挥着马群,竟开始攻击巴图骑着的马!幸好巴图拿出了他的打狼神器——打狼棒。这根打狼棒是巴图的祖宗传下来的,上面有许多黑色的污秽,这是祖先们打狼留下的狼的血迹。巴图找准时机,“砰”的一声,巴图将一只狼的狼牙打掉了,狼牙是狼的致命要害,因为狼牙是狼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了那四颗锋利的狼牙,就会慢慢的痛苦而死,饿死。但是还是没有躲过狼群那可怕的自杀性攻击,马群全都被赶到了大泡子里。
狼群本不会杀马,都是由于从内陆来的人们不懂草原的规矩,乱掏狼窝,导致母狼没有了孩子才会迫不得已的叫上公狼,发起了这次大的攻击。
在我看来,狼的品行不是用“凶恶”“残忍”两词来表达,而是用聪明、智慧、尊严和顽强来描绘狼的一生。那些精灵一般的狼群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理巧妙利用;狼视死如归、不屈不挠的精神和狼群中的友爱与亲情。
一卷《狼图腾》绘尽了美景,写尽了人情,诉尽了澎湃,谱尽了哀情。看到了吗?那千里万里绵延不尽的草场,嘶啸不止的牛羊,那顽劣可爱、温暖心间的人与小狼,可你看到了吗?阿爸眼中流下的泪珠。合上书本,不及回味壮阔的美景,可爱的小狼,一股哀愁便旋绕眼旁,经久不去。最难忘怀的,竟是不起眼的阿爸—一个垂暮的老人。
起初不懂,可当我再次回味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老人的眼泪,明白了他的无奈,明白了他的凄凉。他所痛心的,是源于他的信仰。他始终坚守着“老祖宗的规矩”,看着子孙对草原无尽的索取,他无能为力,唯有老泪纵横,止不住的叹息,仍记得他说的话“天神不会收我了,他不会原谅我了,我要向他请罪。”他轻轻的呓语,重重的敲打在我的心上,我不禁扪心自问:“我是否有信仰?我能否视它如生命?”结果,我犹豫了,寻寻觅觅,终于在新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丝颤微的灯光,我的信仰之灯,你能否照亮我的心房?
“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人也一样,没有信仰,生活便失去了方向。信仰就是目标,信仰就是道德底线,信仰就是我们兜兜转转,用生命寻找并为之坚守一辈子的东西。
为什么会有“小悦悦”事件?为什么老人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我不禁想问,你们的信仰在哪里?是什么让你们失去自我?你们心中那盏信仰的灯,熄灭了吗?可同样,因为信仰的呼唤,那个“最美的公交司机”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让巨痛来临之际,他毅然决然的忍耐、刹车?是信仰!不曾泯灭的信仰!即使“最美的公交司机”离去了,可他的信仰之灯照亮大地,映照了每一个人的脸庞,仿佛是一场接力赛,不能停止,亦不曾停止,最初的本性被唤起,那是信仰的力量。感受到了吗?这个世界是暖的,它充满了鸟语花香,渐冻的心被唤起,信仰之光照亮了每一个人的世界!它是爱、是暖、是漆黑大地上的点点星光。
每个人都有信仰,找出它,让它照亮我们人生前进的方向!
信仰如灯,青灯不灭,永耀我心。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他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当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
狼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一说到这种动物,大部分人都会毛骨悚然。我也一样,但这在我读过一本书后改变了。它像内蒙古草原上的一声悠扬的狼嚎,打入我的心里。
我一读这本书,像穿越到了辽阔的内蒙古草原,骑着马在原野上奔驰一样。白天有蓝天白云做伴,晚上有黑夜繁星点缀。仿佛远方的狼嚎也因这景色倍加嘹亮了似的。在梦中,我挥舞着套马杆,唱着蒙古民歌,骑着骏马。在绿海中,一只只白色的绵羊,远看是云,近看是蒲公英,仿佛一吹就会随风远飞。在夜晚,一只只大地的幽灵在山头,在高坡,在绿海中,诉说着夜的寂寞和哀愁,多么美啊,就像他们的高歌,嘹亮,绵长,把我带入了狼的世界。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印象还停留在孩提阶段那动画片所宣扬的“聪明的羊”,和“愚蠢的狼”中呢。
狼,它们在我眼中,聪明,勇猛,打破了“灰太狼”,“东坡与狼”。。。。。。那些愚蠢,邪恶的形象。它们的团队精神,令我叹为观止,能为了生存,咬断一条腿,会打突袭战,包围战,夜战,迂回,声东击西。。。。。。让我一度想到:它们还是狼吗,还是这就是狼?这些都不是狼的最强处,那是“忍”这不是一昧的忍,这是藏起自己的獠牙,在阴暗的地方积蓄能量,等时机成熟时再爆发,多伟大的精神。这不是说说,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
在一次羽毛球赛中,我对阵阿v,他很强,在前期我被他压着打,再猛烈的攻势下,我很快败下一局,但我发现了他的弱点:太用力了。我抓住他这个弱点,在第二局死死守住,他攻我防,他左我左,他右我右,看起来我输定了,实际上我倒是没落下他一分,最后,在舞蹈般的交手下,我以一分的优势险胜,到了第三局,如我所料:他没力了。我在心中暗自一笑,拿出了我的全力,而小v像一把折断了剑的勇士一样,即使无所畏惧,但在更加凶猛的攻势下,渐渐的败下阵来,最后我这个谁都不看好的人反而取胜,在他们看来,这全是运气使然,可他们不知道,我身后站着蒙古草原最神圣的使者——狼。
我在生活中,要更多的发扬这种狼的精神,弘扬这把精神利剑,让他带领着中国人民向着东方的巨人这一目标奋勇的前进,成为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者。
狼图腾在每个人的心里永生,我品读了一本经典,更要把狼图腾这一被掩埋起来的传统文化给传承下去,把它发扬光大。
狼,在我心中永生。
这个故事催人泪下,讲述了人与狼之间的友情。在一个辽阔无垠的大草原上,草原狼的独立、卓越、强悍、超长的智慧才能、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无坚不摧的团队意识、亲情和友情、和草原万物的关系……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人们骂狠心的人狼心狗肺,骂大声喧哗的人鬼哭狼嚎,吓唬小孩的说“狼来了!”。我以前也骂过狼,但现在,我还是这样吗?不,不是的。我是满怀着深深忏悔之情来赞美小狼的。
蒙古额仑草原的老人曾经说过:“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狼没了,蒙古人的灵魂就上不了天了。”太对了,在我看来狼是草原的精灵,也是草原清道夫,它使吃草的黄羊控制数量,维护青草;吃人的尸体,是草原整洁,也是那人魂归腾格里。
狼是神,但也有自己的种群,而第一次来草原的北京知青却毁了一匹未来狼王。在陈阵这个北京知青刚来草原的第二年,对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却萌发了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想法——养一匹小狼崽,并为他养老送终。但当他冒险钻狼洞后得到了一匹小狼崽时,却遭到村民们的强烈反对,陈阵拼死保护小狼崽却无济于事,最后,还是竭力号召消灭草原狼的包顺贵,以摸清敌人特点为理由,说服了草原上最有名望的老人去说服大家。在以后的日子里,这匹没妈的小狼一系列的行为让陈阵越发觉得这匹小狼是未来狼王,所有扑击噬咬能力都无师自通,而且十分厉害。小狼对他的主人一点都没有养育之恩的报答。不知过了多久,小狼长大了,陈阵带它去散步时让小狼味道了母亲的气味,小狼正在准备留下它的气味时,被陈阵硬拉走了,它十分恼怒,对准了陈阵的小腿就咬了过去,把陈阵的小腿要了四个窟窿。有时小狼还有点信任陈阵,但只在吃饱喝足后,其他时候经常翻脸不认人。不知为什么,最终,腾格里还是把小狼带走了……
草原老人还说过:“狼可杀可拜但不可养。”太对了,陈阵虽然很爱小狼,但无论怎样也比不上亲生母亲的爱,在不知不觉中,用铁链拴住了它的一生,拴住了它的自由……
这是一本优秀的小说,描述了大草原上腾格尔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他的描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草原的广阔,人民群众的热情好客。以及人与狼之间的那种微妙关系,那种生在草原,死后躯体还于草原的高尚的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和对死后的那种从容处之。
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动物。死去的狼的身体也会被狼吃掉。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是为了保持团体的整体素质。对于头领的狼王,更是一种说不出是喜欢或是害怕的感觉,敏捷的身手,超越群体的洞察力,以及对狼群的绝对控制权。可以说狼王就是整个狼群的精神所在。一只优秀的草原狼。
人和狼共存于一个大草原,可以说是有点休戚相关了,人们恨狼,猎狼,却又崇敬的膜拜狼,传说狼与人是共有一个祖先的。有的狼的脸孔确也相似于人类。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草原上人的智慧是代代相传的。愈老是精华。一辈子生活在在草原,对于气候和每一寸土地都是熟悉的。他们是真正的草原英雄,不倒的丰碑。
对于古语“套不着孩子,打不着狼”的这一古老谚语的深刻体会。牧民的孩子从小学捉狼,那些狼崽就是靠孩子们钻进山洞,抱出来,也就是说,孩子是冒着生命危险得到小狼,小狼如果是很小的,就可以训养成和狼狗差不多,可以说训练一条小狼是非常难的,小说中的那只小狼,就是死也不愿训服,最终也是以死亡而告终。而那条意外得来的二郞,我也认为是一只小狼,只是因为过小的失去母狼而被人类所圈养和感化而成的。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些下乡知青的命运,在腾格尔草原上受到了同等的待遇,充分显示出草原人民广阔的胸怀。那热爱草原的小伙子,把这看成自己的家。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羊群被狼所设圈套全被赶入了冰窟,还有两个牧羊人也失去了生命。让人见识草原狼的狡猾和有组织性。由此而引出杀狼的决定。但是生态环境也要维持。也就是说,草原上的生物是有比例的,不能盲目让一个物种灭绝。本书较好地反映了大草原人民的生活和当时社会现状下的社会局面。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下的精神面貌和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坚持真理,热爱大自然的胸怀。
我认为《狼图腾》这一篇文章实在是可读性很高。写出来与大家共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