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如何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如何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
《青铜葵花》这本书主要讲了青铜在一场火灾中成了能听却聋的哑巴。葵花在七岁时成了孤儿。一个偶然的机遇,这两个苦难的孩子成了兄妹。
葵花是一个很懂事的小女孩儿,刘瘸子要来学校照相,老师让同学们都拿出钱来,葵花不想给家里增加负担,就说自己不爱照相。全家人知道真相后,决定用卖芦花鞋的钱,拍一张全家福,再给葵花单独补上一张,并且要上色,完成葵花的愿望。他们一家多么疼爱葵花呀!
青铜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他在卖芦花鞋时,家里人让他用卖卢花鞋的钱,买几个包子吃,他却将买包子的钱省下了,自己空着肚子站了一天。第二天,家人只好给他准备了干粮;他们家只有一个人能上学,青铜用抓银杏的方式来决定谁上学,他很想上学,但是他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酸,青铜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他对妹妹的爱胜过爱自己!
青铜一家人生活得很和谐。没有因为葵花是领养来的,青铜是亲生的,就嫌弃葵花,而是像亲生的一样对待她,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夏天他们家就一顶蚊帐,家里其他人都点着蚊香,把蚊帐给了葵花。
青铜一家人很乐观。他们遇到蝗灾时,他们选择了勇敢地面对,他们用尽了所有的办法:挖芦根、抓野鸭,奶奶甚至把金戒指也卖掉了……在困难面前,他们没有低头,也没有绝望,而是勇敢的面对困难,战胜他,打倒他。
青铜和葵花具有的这种精神,正是我缺少的。我生活在这个新时代,和青铜葵花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不用为填不饱肚子而苦恼,也不用为学费而担忧,我只要坐在教室里好好学习就行。正是青铜和葵花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要坚强,把困难当作成长的阶梯。
对于”教育是什么“这个问题真的没有好好地思考过。自己当教师的生活真的就那么平淡无奇,每天工作的痕迹就像沙滩上的沙子一样,被海水冲洗过后马上就会归与平静。
读了张文质先生的《教育是慢的艺术》之后让我对自己的工作开始了慢慢地审视。他说教育是”艺术“,教育是”慢“的艺术。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是艺术。难不成是因为在”慢“字上出了问题?
班里总有学习成绩很不理想的孩子。我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呢?我是很负责地给他们课外进行再次辅导。但是扪心自问,我的出发点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自己班的平均成绩能提高一点。估计这样的辅导也就成了纯粹的功课辅导。只要他会做这样的题目就行了。其实这样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了。
但如果仔细地想想看,当讲了一遍又一遍的时候,我没有生气?没有焦灼?是的,我生气,甚至愤怒。也有老师说:”我宁可教100个好学生也不想教一个教几十遍都不会的学生。“当然这是没办法时的调侃。孩子之间的思维能力的发展速度有差异,一个孩子的各种思维能力的发展也有差异。
我是任教小学语文的老师,于是我的眼光对文字有所偏向。若干年以后,我想我所教的知识对孩子们来说真是不足挂齿了。然而我的小学语文有没有在他童年的时候给他沉淀下什么了吗?
当我年老的时候,如果我也能说上这么一句”能成为孩子们优秀的向导,没有什么比这更有意义的事了。“那我想,即使我一生的工作再怎么默默无闻也是值得尊敬自己的了。
今天看了fabres写的《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个为昆虫写历史的人。他一生的精华和血都在一本书里,那本书是《昆虫记》。法布尔一生都在自然环境中观察和实验昆虫,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和习性,完成了伟大的昆虫学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努力学习,牺牲自己的私人时间去了解昆虫。《昆虫记》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生活,比如蜘蛛、海豹、尾数、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些都为后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向现代文明。
法布尔不是随随便便成功的。他的成功是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通过自学获得了几个学位。他前半生贫穷,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雷加斯从未放弃。他小心翼翼地确定了方向,朝那个方向大步走去。他不断观察昆虫和植物,不断获得知识。法布尔最大的乐趣是探索生活世界的真实面貌,发现自然中蕴含的科学真理。所以他才写《昆虫记》。
我也想像法布雷加斯一样在知识的世界里游泳,但我连数学题都不认真。如何才能在知识的世界里畅游?所以我要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看了《昆虫记》,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定好目标,按计划去做,比如写日记。我们必须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如果我们半途而废,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将付诸东流。所以无论做什么都要持之以恒,为理想而奋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乐成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于爱情、糊口、社会形态以及宗教都采纳了自力自主的踊跃向前立场和勇于斗争、勇于争夺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只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笔者也是一名女性, 糊口在颠簸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起头。而在《简爱》里渗入最多的也就是这类思想——女性的自力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自力,早已经被扼杀在俯仰由人的童年糊口里;如果她没有那份自力,她早已经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糊口在一路,起头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糊口;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正,我们此刻手中的《简爱》也再也不是使人打动的流泪的经典。以是,我起头去想,为啥子《简爱》让我们打动,喜爱的舍不患上放下——就是她自力的性格,使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禁不住要问,仅这一步就能自力吗?我认为,不会的。终究女性的自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昔时毅然脱离罗切斯特同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自力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强硬的性格,自力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打动。以是她是乐成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经作为自力女性的经典,我但愿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论是贫穷,照旧富有;不论是仙颜,照旧边幅平淡,都有夸姣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自力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糊口。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乐成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于爱情、糊口、社会形态以及宗教都采纳了自力自主的踊跃向前立场和勇于斗争、勇于争夺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最近,我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文章,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罗莎林怨自己的母亲没有好工作单位,只是一个清洁工。10月底,母亲因工作出色,休假一周,她决定带女儿去雪地里玩,也拉近一下母女俩的关系,哪知,她们在雪地中因贪玩而迷路,粗心的救援人员没有发现母女俩,因为母女俩穿的羽绒服与雪的颜色接近,这时罗莎林又饿又渴,竟昏了过去,当她醒来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土石割破自己的动脉,爬出十几米外,留下一条血痕,正是这条血痕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看完这个故事,我泪眼模糊,用血书写的爱深深震撼了我。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给予我的那挚真无私的爱。那是我7岁的事情了,记得我那时我特别想吃红烧肉。妈妈当时感冒发烧躺在床上,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一点都不知道痛惜妈妈,哭着跟妈妈要吃。妈妈望了望我说:“既然你这么想吃,妈妈就上街买回来烧吧”。说完,一手抱着头,一手扶着墙,骑车去买了。等她买完肉,推着车回来,我发现她的腿一瘸一瘸的,我追问她是怎么回事,她支支吾吾的说:“外面雨下大了,路滑,我骑得太快了,摔了几跤。”我肯定妈妈跌伤了,掀起她的裤脚一看,好大的口子,还在流血,我的眼泪禁不住往下流。妈妈摸摸我的头说:“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说完又忙着去烧肉了。
母爱是无私的,让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母亲,是她们孕育了我们,是她们无私的奉献使我们茁壮成长。
读书学习能够提高人的自身素质,读专业的书能提高员工的技能,那么在学习专业技术的同时再读一本生活中的好书,深刻领会其内涵,基本就达到了双赢,技术提高了,素质提高了,就会真正的成为一名懂技术、有素质的员工。
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善学习的人爱书、读书、悟书,一本好书倾注了作者的全部情怀,那么在读书的'时候,就要融入其中,了解作者的内心世界,最终要明白看过之后有什么收获,学到了那些知识,受到了怎样的教育和启迪。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就是告诉我们,书读的多了,懂得的知识也就多了,把知识融入到工作中、融入到生活中,学有所用,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提高了,自然就会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
工会组织的图书进班组活动,大大的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工作之余,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既陶冶了情操,又增长了知识,可谓一举多得。员工平时很少有机会接触到一些生活中的著作,在单位看的也多是一些专业技术方面的书,所以知识面就显得有些狭窄。这次工会组织的活动,受到了员工们的高度好评,一本好书大家互相传阅,互相交流读后心得,既活跃了大家的业余生活,又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
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闻。古时交通、通讯等都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很多人对世界的了解多是靠书本中所学,所以凡大智者必是读书万卷,方得无事不通。就算在今天看似发达的社会里,人也需要学习,方能掌握其精髓,才会有一技之长,方可立足于社会。
书读千遍,其义自现。读好书、读有意义的书,读懂了,对人的精神素质提高,乃至于人生都是一份帮助。因为人生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在探索中追求进步的书,读一本好书能够减少你很多探索中的弯路,使你获得更大的进步。
图书进班组活动是我厂工会的一个创举,也是想职工之所想,既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又培养了职工的良好习惯,既提高了职工的学习热情又能增强职工的精神文明素质,既更好的服务了企业又满足了职工的精神需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狼生性残暴、凶恶,但在沈石溪的《狼王梦》里给我留下了全新的印象。
主人公是一只母狼,它叫紫岚。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它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的悲惨故事。在它最美好的时期,它陪着爱人一直追逐成为狼王的梦想,但爱人离开后,它一个人独自面对所有的困难。
它有五个孩子,四只公狼一只母狼。实际一只在出生后被冻死了,致使紫岚它把所有的爱和希望都给了一只叫黑仔的孩子身上,可不幸的是,黑仔被金雕抓走了,她悲痛欲绝。她又开始百般照顾她的第二个孩子蓝魂儿,可蓝魂儿年幼无知,被人类的捕兽夹夹死了。紫岚又将希望寄托在双毛的身上。紫岚每天都在训练双毛,但双毛在争夺狼王的时候被现狼王击败了。紫岚唯一的孩子媚媚为它生下了狼孙才让紫岚得到一丝安慰,可是,好景不长,紫岚为了保护它的狼孙,与金雕决一死战,最后同归于尽了。
我带着好奇看完了这本书,《狼王梦》一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东西:第一,教会了我做任何事情要谨慎细致;第二,教会了我不要对敌人放松警惕;第三,教会我做事与竞争时不要只懂得用蛮力,而是要运用智慧取胜。
本文章,从一方面来说,母狼紫岚的一生十分痛苦,但它为了夺取狼王地位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的做法只会害人害己。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母狼紫岚虽然屡屡战败,却从不气馁,反而不断努力,勇往直前的奋发精神是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最需具备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自己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狼王梦》向我们提示了很多的人生道理,值得我们慢慢体味。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灵犬莱西》。这本书非常有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来讲一讲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莱西是一条很忠诚的狗。每天接近四点的时候,莱西都非常急躁,因为它要去学校接自己的小主人《乔》。但是有一天,乔的爸爸失业了,他们再也没有钱来养莱西了,所以就把莱西卖给了一个老公爵。不久,老公爵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参加狗展,在苏格兰的一个平原上建了一座房子,莱西还是像平常一样,每当接近四点时莱西都会很急躁,因为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小主人。有一次,海因斯带着莱西散步,莱西一下子跑了出去,经过千辛万苦它跑了四百英里,莱西再次回到了乔的身边。乔的爸爸为了不让老公爵把莱西带回去,所以就在老公爵来的时候把莱西化妆成了一只很丑的狗,老公爵认不出来了,从此乔和爸爸妈妈跟莱西生活在一起。再苦再难他们也不会再分开了。
我认为莱西太忠诚了,四百英里这么远的路程,莱西都能走过来,我们大家都要向莱西学习,做一个忠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