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读书笔记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自己在理解上的偏差、遗漏或错误,从而进行反思和纠正。接下来给大家分享读书笔记700字百年孤独,希望对大家写读书笔记700字百年孤独有所帮助。
花了大概半年时间完成《百年孤独》的第二遍。虽然是第二次,但感觉还是很难理解。看完整本书,我很累,不知道自己懂了多少。他们在坚持自己的理想,但似乎没有坚持下去。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都坚守着自己所谓的理想。也许是因为上帝不希望人太幸福;所以,当上帝怀着无限的善意创造万物时,它就会被魔鬼毁灭。就像马尔克斯说的,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的一切都是这样的:街上的女人会让人流血,家族里的女人会生下猪尾巴长的孩子,斗鸡会杀了男人,让男人终身愧疚,子弹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轻率的职业生涯只会让人迷失和疯狂.当老乌苏拉离开时,整个布恩迪亚。梅尔基阿德斯是一位睿智和先进的代表,他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的重要成员。他预见到了一切,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所有人死去,家庭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明白这个角色的作用,是人类无奈的表现吗?乌苏拉是这个家庭的精神支柱。作为来自马孔多的第一代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里生根发芽,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他们也衰落了,带来了战争、流血和瘟疫。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所在,微缩的世界,一切,人类特有的躁动不安的心。或许我也应该说说奥雷连诺布迪亚上校,直到他去世我还是不理解他。我不明白为什么阿玛兰坦-乌苏拉回来和马孔多过着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是业主?她的祖母也有类似的精神和意志力,但她从来都不是乌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不能理解的是他们“变态”的爱情。不知道这么说合适不合适。布恩迪亚家最后的爱,结束了这个曾经辉煌却寂寞了一百年的家庭。就像神秘的羊皮纸预言的那样,家里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
可能我看不懂书里更大更深刻的含义。一本书一百个人看,就有一百种理解。只看到了他们拼命想拥有的一些感情,却没有做出相应的努力。也许他们自私,也许我们也一样,但他们应该一直努力工作,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作品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我初次接触百年孤独这本书时,觉得晦涩难懂,吸引我的只是书中形形色色人物的性格。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对抗着孤独,但最终都一一失败,那张羊皮纸上的语言,仿佛注定了这个家族的命运。
《百年孤独》描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恩怨情仇。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最具带入感的便是乌拉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妲。阿玛兰妲继承了外祖母内敛端庄的品质,年轻时和母亲的远房表亲丽贝卡争夺意大利钢琴师皮埃特罗,却始终无法阻止皮埃特罗迎娶丽贝卡。终于在婚礼举办前夕,阿玛兰妲意欲毒死丽贝卡,却一经失手毒死了自己尚是少女的嫂子。婚礼被迫延迟时,丽贝卡开始爱上了阿玛兰妲的大哥,皮埃特罗也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阿玛兰妲。情况如阿玛兰妲之意,阿玛兰妲却以“我们不再是当年那个绣花写诗的少女和抚琴奏曲的少年”为由拒绝了皮埃特罗,以致皮埃特罗以自杀结束生命。阿玛兰妲痛心不已,烧伤自己的右手,缠上黑纱,任大好青春年华如烟消逝。此后,虽有马尔克斯上将的苦苦追求,却依然得不到阿玛兰妲对他的真爱。由此阿玛兰妲带着处女之身为自己织起了寿衣,结束了自己的百年孤独。
阿玛兰妲因为太爱而不敢去爱,因为用情太深而心生畏惧,在缺失家人关爱和初恋失败后,她即使领悟到如何用爱去摆脱孤独,却也无声无息的将自己永远禁锢于孤独之中。
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是我们这一生的功课,有能力去付出,不要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要用世俗的条条框框去束缚自己;也有能力去接受,不要一味的拒绝然后慌乱而跑。
无论是对亲人、朋友或者是伴侣,相信每个人都想去爱,也渴望被爱。
爱与被爱就是我们不枉活一世的理由。
关于内容,我看懂了一点,看懂孤独的意思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里说:天天做一样的事,让我感到腻烦。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时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就连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就像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不离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简直可怕。
《百年孤独》里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这个家庭里发生了无数巧合的重复,就连爱上姑妈这种事情也隔了两代人之后重复发生了。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尤其是中年以后的人。
有时候我在想,平淡的生活究竟好不好。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关于内容,我看懂了一点,看懂孤独的意思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里说:天天做一样的事,让我感到腻烦。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时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就连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就像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不离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简直可怕。
《百年孤独》里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这个家庭里发生了无数巧合的重复,就连爱上姑妈这种事情也隔了两代人之后重复发生了。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尤其是中年以后的人。
有时候我在想,平淡的生活究竟好不好。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第一次读哥伦比亚作品。刚读没几页。
想必名著之所以能经受时间的考验,定有它的闪光点。浮光掠影也罢,仔细研读也罢。能有这许多的优秀作品可读,总是幸福的感觉。
<<百年孤独>>看的真的是艰难哦,如果是以前早扔一边不读了,但现在总想清楚它之所以能成为名著的闪光点。
初读感觉是人物众多,无主角与次角之分。带点神秘与愚昧。现在也没读出作者想说什么问题。我也太笨了哦
<<百年孤独>>。加西来。马尔克斯用18年时间创作了这部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这本书的精细之处。
这本书读起来总有种模糊的感觉。时时交杂着幻想,宗教,神话,传说等等。人名的重复也让读起来有如云山雾罩。
全文的格调是深沉的喑哑的基调。让人深思生与死过程的繁琐。
文中人物并无鲜明的主次之分。因为每个人都是这部历史特定时刻的主角。
仅以我看后的感观,乌苏拉。伊瓜朗是这百年历史长河的见证人。她与她的后代共七代人的历史是由她恐怖的生有小猪尾巴的家族史开始,到最后生出小猪尾巴的最后一位奥雷良诺被蚂蚁侵食。
她是位性格坚强的女性。无论在家族原始时期辛苦劳作,到家族兴盛之时的高山远瞩及至家族颓废之时仍在苦苦挣扎。她的生命是顽强漫长的。
她身上的母性光辉也是那么的夺目。
她孕育了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在他不屈不扰的.武装起义之时,始终作他坚强后盾。
在上校对战争最狂热之时的疯狂举动,又时时的想劝导他麻木敏感的神经,并为他感到痛苦。
在上校对战争厌倦时,亮出了她母亲的胸怀关心他,让他四处游走的心回归了家。
如果说男人在搅动历史,那么他们身后的女人是柔韧的联系历史。
乌苏拉的简单勤劳和菲南达的理想化贵族化持家都是在家这方寸之地。然而她们不但使家族的生命力得以繁衍,而且也是家族历史的主心骨。
这本书看下来真不轻松!
以很快的速度看完了《百年孤独》,印象最大的不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而是近一百年来布恩迪亚家族里那一种流传已久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虽然在最后的那场飓风中消散了,可是,这种孤独感不是因也不会因为墨尔基阿德斯的预言或许是诅咒而消散,这种孤独感是发自内心的。
家族里的每个人在成熟之前都像乌苏拉说的那样很乖,可在胡子长出来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种变革,我认为大概是他们自己的生命到了与自己的孩提时代告别的时候就突然迷惘了。这种迷惘,来源于自己与环境与生命的关系。突然发现自己的生命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没有了方向,在建立马贡多之后,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率领着他的朋友们去寻找外面的世界,布恩迪亚上校发动的那三十二场不成气候的战争其实是为了一种高傲,奥雷良诺第二先前的花天酒地难道不是一种空虚吗,连这个家的主心骨乌苏拉,谁能说他的内心不也是孤独的吗?每个人的孤独,导致最后的心理畸形,也就演变成了命运的畸形。
人是应该自经历某些磨难,经历某些事情,或者是在无风无浪的生活中悟出一种态度,这一种态度可以使我们不孤独,也许身边没有多少人,可不会让我们为一味的孤傲去发动战争,在失败后把自己锁在房子里作小金鱼。不会让我们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其实每个人都有书中的&39;那些人孤独的趋势,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可要不要那样的活着,像布恩迪亚家族的那些人无病而老死?答案肯定是不要的,我们的生活是现实的,有时候想得太多,会导致这种孤独的迷惘。
孤独让自己把自己锁起来,自己把自己锁起来又增加了孤独感,乌苏拉不会明白,他想把自己的子孙培养成教皇的想法的关键不在于看住他,而是在于教育那种温暖,家庭的温暖,生活的美好向往,自己的人生仍是空白,可以在这张白卷上写下辉煌。这样,孤独不会持续一百年。
《百年孤独》是一本并不轻松阅读的书籍,里边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而且有些名字还是重复出现的,读的不是很明白。
甚至我一边读,一边怀疑自己,缺乏一定的拉丁美洲历史知识和文学涵养,以致于很难把自身融入到作品中。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开头吸引人,结局很意外。
作者马尔克斯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离奇、过程曲折,个人比较佩服作者本人的文笔以及清晰的思维。整篇小说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
书名是《百年孤独》,书中“孤独”这个词出现的次数很少。读的我过程中,我一直在寻找孤独,想着怎么去理解这个”孤独“。直到读完,似乎也没有很明白。
然后,我去百度了。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想到这里,我似乎也能明白作者为什么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对他的另一部早有耳闻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有了一些期待,有机会也去看一看。
“生命中有过的所有灿烂,终将要用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是一场单人的旅行,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这是书中的原话。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我们都是孤独的。孤独是陪伴一个人一生的。要学会与孤独相处,有时间看看这本书,从书中能感受那些孤独人的鲁莽,也许,会激起我们去做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热烈一些,至少在别人眼中。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