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巩固学习成果。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朝花夕拾200字读书心得?这里给大家分享朝花夕拾200字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
书中最精彩的就是狂人日记那一篇,它讲的是旧社会上有一群吃人的恶魔,他们吃人,可是他们也被别人吃。作者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存活了下来,但是作者还是在这个社会中看过吃人的。作者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全新,美好的社会一个不吃人的社会。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勤奋工作,不像旧社会只知道强夺,不工作。新社会的每个人都热爱工作,因为谁都不想要一个抢夺、吃人的社会,所以人人都在守护这一个和平美好的社会,新旧社会大不一样了!新社会中不会有吃人的现象,没有打架的情景,更没有骗取,盗用粮食的情况,一个又一个的可怕的情景都消失不见了。
新社会多好,我喜欢这个和平的新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先生,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文学经典,虽然,一看就是满满的文字,但是,却有许许多多的人生道理。
这本书突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鲁迅先生对黑暗社会压迫者的蔑视,坚强的与黑暗社会做斗争,体现了鲁迅先生顽强的毅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
启示我们遇见困难一定要积极打败它,不要害怕,要像鲁迅先生一样乐观。充满自信,不怕困难。
此时此刻,我也想到了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决定了就不能放弃,要坚持,坚强。
当我在书店闲逛时,我看到了《晨花与日落》这本书。我很好奇,就把它看了一遍。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的原名是周章寿,字有“豫才”之意。后来,他改名叫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时期的学习历程,追忆那些难忘的人和事,表达了他对过去的亲人、朋友和老师的怀念之情。这本书被分成了几部作品,每一部都很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顾了父亲小时候接受治疗的情景,描写了几位“名医”的医疗态度、作风、处方等表现,揭示了这些人难以分辨、神秘化、敲诈勒索、诅咒他人生命的本质。
这本书的简洁性吸引了我。我认为简单正是鲁迅的性格。我们应该有鲁迅这样的人物。
正因为它的简单,这本书才使许多人喜欢它。
小时候,傍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池塘边,看着蓝天上悠悠的白云,看着匆匆回巢的鸟儿,是多么的无趣!无聊的撇撇嘴,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大摇大摆地回家了。可惜在走的那一刻,天被渲染上了火红的色彩,夕阳也慢慢落山了。我却不曾发现这份美。第二天再来,却看不到了。
渐渐长大了,床头,书桌上推着一摞一摞的复习资料,课外名著,再也无法如儿时般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了。微微叹一口气,随手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随意一翻,‘父亲的病’。“切……这么无趣的题目……鲁迅,似乎也不过如此嘛!”一声肆意的嘲笑声落下,躺在床上看起来。却看的入迷……
记忆上“旧来的意味”,是交杂在作者脑海中的细小的、零碎的,却又真实可感的“意味”。作者在回忆他幼年的保姆长妈妈时,便把这种细碎的“意味”描写得淋漓尽致:长妈妈喜欢唠叨些鸡零狗碎的事情,睡相又坏,而且总有一些奇怪的规矩要“我”遵从。
“我”对这样的长妈妈是很厌烦的;但她又能讲“长毛”的故事,这让“我”曾对她产生过空前的大敬意;她踏死了“我”心爱的隐鼠,使得“我”对她又憎恨起来;但她却能用心地帮“我”找来向往已久的《山海经》,过去的憎恨顷刻又转变为新的敬意。基于对生活细节以及“我”的情绪转变的精准把握,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便在作者的行文当中站了起来。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我读了《朝花夕拾》,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其中有一句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在这中间我感受到了鲁迅在童年时代的神幻事情。
“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魂勾射生活的使者。相传樊东岳庙的“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他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
我从那一段里面读出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很多姿多彩,从中也知道了他小时候是有很多信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