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打造“品质”提供水利安全保障。2020年工作总体目标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死亡人数为“零”,争创全系统平安年。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制定贯彻实施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结合全区水利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强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督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乡(镇)、办事处水利站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将《实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办事处水利站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通报进展情况,严格奖惩督办。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各股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监管直接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四是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五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三个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有机结合,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6.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严格执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7.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开展对乡镇、办事处水利站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8.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水利建设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和审查安全专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严格依据设计组织施工,规范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9.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区水利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水利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水利运行工程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其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0.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河道采砂、危险物品输送、河道涉水等重点领域,督促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和水利施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11.严格贯彻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科学识别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制度,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12.健全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四)严格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措施
13.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化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成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4.突出监管重点。切实抓好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大坝、供水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对象,突出抓好春节、“两会”以及汛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检查在建工程作业面10平方米以上、3人以上(含3人)同时作业的高风险区和高边坡、深基坑、起重吊装、脚手架、隧洞施工等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巡查,对其他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实行交办;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启动事前追责程序。
16.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提升基层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构建运行高效、覆盖所有监督管理对象的水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五)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7.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申请审核办法》,严格规范达标认定管理工作。
18.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宣贯培训班,动员水利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局的要求,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工作。
(六)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9.健全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明确执法程序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0.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推行“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水库水电站等重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关键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大力推行安全监管方式“三个转变”。
21.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诚信管理。贯彻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内容,对水利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升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水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3.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修订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广普及安全常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督促水利生产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强化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重要内容。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办事处水利站站长和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
25.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加强与主流媒体、水利行业媒体联系沟通,依托日报、新闻网、在线、新、综合频道、水利信息网、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和亮点。发挥媒体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光水利安全督查检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例。
(八)增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6.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选优配齐安监力量,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监管执法装备,切实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27.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组织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报送隐患排查和安全事故信息,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九)全面加强水利安监党的建设
28.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29.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水利安监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30.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摆“四风”可能反弹的风险点,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水利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31.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水利安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素质精良、作风过硬、能监会管的水利安监铁军。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负责的态度,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经常督促检查。
2.把握关键环节。紧紧抓住企业这个根本和关键,突出源头治理,精细精准施策,从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三同时”制度执行、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大力推进改革。增强改革创新思维,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着力完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4.强化督查考核。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等方式对乡镇、办事处水利站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措施不力的及时通报。
各乡镇、办事处水利站要根据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区水利局安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