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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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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确定2020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信念,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中央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等系列活动为节点,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进一步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生活化,生活法律化。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力宣传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师生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宣传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文化建设以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

4.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切实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普法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司〔2020〕155号),依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推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谋划发展。

2.切实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会同关工委充分运用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开展“万名学生普法行”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全县中小学生税法学习宣传等系列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内容。组织参加“全省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第三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示范学校、优秀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评选活动,推动“关键群体”学法守法向纵深发展。

三、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组织开展《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和解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让更多的教师、学生了解和知晓《条例》的内容。加强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的指导督查,促进《条例》全面落实。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邹教字〔2020〕14号)和《关于在全县推行普法依法治理项目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教育行业职能优势,对普法依法治理项目实施台账化管理,进行定期调度和督查,促进项目落实。

3.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贯彻《关于在全县推行“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县教育局《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邹教办字〔2020〕23号),建立完善县教育局以案释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和省、市、县普法办开展的“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活动。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创建

1.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激发学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队伍动力,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具有地方民族特色戏曲、小品、法治书画等法治文化作品,充实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推动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发展,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与县普法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做好一批县“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

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开展学校法治宣传建设,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校园文化设施建设之中,充分利用校园电子屏、广告牌、宣传栏、多媒体教室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3.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公共服务区域的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开展法治宣传。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借力“互联网+”平台,推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互交接,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相互融合。

五、做好迎接“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

1.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根据全国普法办和省、市。县普法办工作安排,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的通知》(邹教字〔2020〕92号)要求,制定全县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县普法办、县教育局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时完成各类工作数据的统计、报送,并注重工作台账(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留存,做好迎接“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检查。

2.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找出工作短板,促进“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完成。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壮大普法讲师团队伍。积极搭建普法志愿者活动平台,畅通服务渠道,鼓励引导广大教师、学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法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经费、人员保障,有步骤、有措施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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