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和区纪委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把开展《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清理工作作为贯彻市、区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禁酒令”有关规定,对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禁酒令”贯彻执行情况展开全面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要求,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安排落实,带头遵守“禁酒令”,对本单位和个人公务接待是否违规用酒、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用酒是否报批备案、是否存在公款赠送酒类、是否存在“禁酒令”颁布后库存用酒未按要求进行封存备案开展自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广泛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严格落实要求。对各级各部门有关禁酒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预防为主,禁止在一切公务活动中违规用酒。
三、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各部门有关禁酒工作的文件精神,领导带头,经常学,反复学,让禁酒令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牢记“禁酒令”宗旨。注重以平时教育为主,严格问责为辅,确保禁酒工作落到实处。自全面禁酒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