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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清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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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9日,贵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遵审改办发〔2020〕8号)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安排部署。我局交管、治安、禁毒、消防、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局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我局经认真清理自查,共有1项市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消防设施检测。

二、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我局经认真清理自查,共有4项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其中治安支队1项,爆破作业项目中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交警支队2项,分别是驾驶人体检、机动车登记服务;消防支队1项,为消防设施检测。

三、遵义市“红顶中介”情况自查表

我局经认真清理自查,无遵义市“红顶中介”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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