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区残联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部门办公室1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基本职能:1、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向政府及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残保金征收管理、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证办理、无障碍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6、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区残联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名,现有在编行政(参公)3名,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所核定事业编制1名,现有在编事业人员1名,临聘1人,合计5人。退休人员共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区残联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60.7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收入94.95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65.8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区残联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6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9万元,占16.93%;项目支出467.55万元,占83.07%。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7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16.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脑瘫儿童康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的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87.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等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13.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的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57.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适配、残疾人“智慧量服”工作、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残疾人宣传、文体、教育等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区残联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1.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1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会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科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二)执行管理情况。
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要求认真做好预算中期调整;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7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65.33%。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20年我会无政府性债务,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与税务部门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残疾职工审核认定工作);2020年“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仔猪、肉鸡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计划编制和采购计划执行;按要求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良好;按要求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绩效信息在门户网进行了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下一步将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我会依法接受财政监督,并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四、整体绩效。
我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完成2020年度市下达残疾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加强全区残联系统政风行风建设、2020年度无损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在全区政见行风测评中,位于测评区级部门前列;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所有残疾人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对于专项工作的保障资金安排,安排项目支出经费,用于以下重点工作:1、重残护理补贴工作;2、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具等7项民生工程工作;3、残疾人“智慧量服”工作;4、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工作。基本保证了重点工作的需要。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3.56万元,与上年支出比减少4.04%。从预算管理看,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消费预算;建立单位评价监督机制,对预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资产管理情况看,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并立章建制,做到帐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
(二)存在问题。一是由于上级交办的突发性工作任务,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二是我会在执行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项目过程中比较滞后。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育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的绩效评价管理队伍,组建专家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