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2个扶贫专项工作总结、考核和编制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庚即对我县牵头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自查工作,今年以来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认真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扎实完成了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专题分析研究扶贫工作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全年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召开专题分析研究扶贫工作会议4次。
(二)指导督导情况。针对扶贫对象中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低保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存在重复享受的问题,召开协调会,并带领业务骨干深入21个乡镇开展指导督导等工作。全年卡指导督导35人次。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一是对2020年脱贫村基层阵地建设情况:新建26个、扩建1个、维修加固57个,中央、县财政投入资金为2347.35万元。二是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477户2400人,其中低保兜底一批人数为667人282户,2020年低保兜底一批人数为367人188户,及时足额拨付低保金。全年下拨农村低保金572.44万元,按差额月人均补助达到310元,实现“两线合一”。三是落实两项补贴,给劲精准扶贫。低保户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审核、审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动态管理,现有945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资金,每季度清理一次按季度发放,累计发放89.0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有1383人,按照2级残疾每人每月70元,1级残疾每人每月100元,累计发放金额126.13万元。发放建卡贫困户中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564人,108.02万元。四是加快养老保险,有力精准扶贫。截止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的705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参保登记(其中: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946人,截止2020年11月累计发放养老金214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政府代缴100元/人/年ⅰ、ⅱ级残疾人共计58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范围,全年共代缴保费5800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现场宣传解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共计余40次;为建档立卡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资格认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障相关机制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繁重,面广量大,牵涉人员和资金较大,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扶贫工作方法尚在摸索中前进,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模式。
(二)认识有待提高、动力有待加强。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不定期对民政资金、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民政基础数据多数依靠村组干部填报,公开不细致,造成缺少村民监督或村民难以监督,存在公示、监督、核实不到位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增强社会保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社会保障工作是精准扶贫工作中兑现政策兜底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无异于为脱贫攻坚的胜利增添了有力砝码,可以有效杜绝相关政策实施出现遗漏,确保脱贫攻坚胜利和小康社会“不让一个人掉队”的政策初衷。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养老服务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水平。
(二)理清思路,发挥兜底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好各项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文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老百姓身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明确责任,提高社会扶贫工作实效性。坚定贯彻落实好民政工作,提升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组织机构,健全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加强监管,确保社会保障落地生花。救助精准实施尽力做到及时准确,在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发放补贴的具体执行上,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确保保障措施最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