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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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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我局积极完成价格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价格监测,继续规范收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

一、加强价格监测,稳定价格总水平。

(一)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价格监测工作,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全力抓好对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城市居民工业用品及特色农产品的价格监测。重点对49种农副产品价格进行了大量的数据采集,去粗取精,定时汇总分析,针对各类农副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认真撰写了监测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全力以赴做好应急价格监测工作。根据省、市局安排,今年猪粮比价成为监测重点,我局坚持每周三向XX东秀川和勇杰两家养殖有限公司采集当日生猪出厂价和玉米价格,并进行汇总分析,于当日上午十点前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相关依据。

(三)药品市场价格监测任务。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药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需要,我市确定了德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为我市的监测上报单位,共上报药品价格的种类142种,每月23日采集当日实际交易价格,并于上午十点前上报吕梁市发改委。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加大市场巡查和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关系群众生活“米袋子”、“菜篮子”、药品、家用电器等的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重大节日期间及我市大学城秋季新生入学期间,对我市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家电市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管。通过监督检查,我市粮、油、肉、蛋、菜、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断货、抢购现象和商家乘机哄抬价格的情况。另外通过对经营企业提醒和告诫,进一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二)大力开展明码标价及明码实价推进活动。继超市、药店和部分商店实行明码实价以来,我市明码标价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今年我们又对商品房、旅行社、酒店这三大行业进行了规范,努力做到明码实价。今年7月份,为胜溪湖7家游乐场所、部分药店、诊所、超市等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工作做了详细备案,帮助其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以便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三)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利用“3•15”、“12•4”消费者权益日我局在府南路设点,大力开展《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共散发宣传单500余份,同时还解答群众询问3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价格政策的知晓率。

三、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一)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我局抽调3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市民热线办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认真整理相关业务资料,完善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知识库内容,并印制成册。我局全体职工于10月份接受了“12345”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王兰叶主任的系统培训,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及时快捷地办结了“12345”热线转办的工单27件,受到了“12345”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的一致好评。

(二)开展了对全市幼儿园的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业务骨干,对我市87所幼儿园201X年9月至2020年3月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三)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截止目前12358价格监管平台(手机、固话、网站、微信)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86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27件,涉及物业、商品价格、社会服务等。截止目前,已办结90件并回复当事人,有23件举报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四、强化价格和收费工作,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净化收费环境。

(一)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其中其它用气价格由3.8元/m3降为3.05元/m3。商业用气价格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至少降低购销价格的5%。

(二)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总结。对43个行政事业性单位开展收费工作总结。各收费单位报告201X年度收费情况和单位基本情况。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系统上报,为下一步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

(三)上报并听证三皇庙风景区门票价格。根据三皇庙景区申请,向吕梁市局上报定价申请,并受吕梁市发改委委托,组织景区门票价格听证。批复三皇庙景区门票价格,中准价标准为45元/人·次,景区可按淡旺季在2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提升我市旅游市场的发展。

(四)开展医保欺诈专项检查,根据地局安排,会同卫计局和社保局对我市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进行 检查告知,切实减轻医保和患者的负担。

(五)完善并及时公布、更新收费目录。收费目录清单是继权力清单后,又一重要清费制度。通过清理整顿,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等,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收费清单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交费。

(六)开展幼儿园收费备案。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对城区的民办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收费进行备案,并要求收费单位在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目前已进行收费备案18家。

(七)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省文件精神,按污水处理成本和效益实际,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

(八)上报各种调查报告。开展供水价格、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情况调查,并及时上报。

五、严格执行价格认定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认真学习价格认定政策法规。以深入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学习宣传价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在执行《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中,按照新的相关业务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今年6月在吕梁市价格认定案卷评审工作中,我局制作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都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截止目前共接受公安部门提出的涉刑案件价格认定事项64件,出具价格认定结论64份,涉案标的额170余万元。

六、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今年元旦,我局组织扶贫工作队人员去上令狐村和任家庄村对18户41名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并给每户发放了300元慰问金总计款5400元。2020年元月经过与上级部门争取,为两村贫困户18户40人办理了精准扶贫贷款,每名贫困人员每人每年可获得3000元利息补助;为贫困户18户41人办理了大病补充和意外伤害保险共计1558元;积极扶持帮助上令狐村润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成立,帮助解决贫困户5人的就业问题;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的有利契机,完成上令狐村14户贫困户全部搬迁;帮助贫困户高永红女儿完成高考复读梦想,减免学费500元,帮扶人员又出资500元,使其不出一分钱完成高考复读学业。今年春节前夕,新调整的局领导带领班子成员深入临县碛口镇向阳村对扶贫村第一书记进行了关心慰问,并为其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和一些生活用品,之后对该村老党员与贫困户发放慰问品,共计2000多元。今年10月27日,我局李钦功局长带领3名工作人员协调XX市玛丽娅医院医护人员赴临县碛口镇向阳村开展了健康扶贫义诊活动。此次活动除了为村民测血压、血糖、B超检查等健康检查外,还根据检查情况发放相关药品共计7000多元。

七、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我市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于4月份安排专人参加了XX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息化工作培训,培训后立即启用该系统并利用系统按时上报工作动态及简报信息;四月份以来,我局对单位办公环境进行了改善,粉刷了墙面、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还对3个包联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9月份以来,我局志愿者积极完成了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使干部职工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局聘请五老宣讲团张声南,为全体干部职工做了题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的精彩宣讲;为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我局干部职工积极收看了2020年“全国最美家庭”颁奖会直播,并推荐上报了两个“最美家庭”。

物价局​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价格监测,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监测力度,加强粮油肉蛋菜奶等副食品民生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测分析能力和水平,强化应急预警预报能力,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适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2、积极应对各种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主要是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粮、油、肉、蛋、菜、奶等价格,做好稳定市场价格的应急措施。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巩固明码标价工作。

1、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工作。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客运服务价格的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节日期间价格基本稳定。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建立行业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力争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对辖区内不同类别的市场,进行严格监管,依法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3、继续推进价格诚信单位建设。对各级“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合格的价格诚信单位取消其资格,推荐评选省级、市级价格诚信单位。

4、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与媒体合作,多渠道、多方面让居民了解有关权益知识,以便及时举报和投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便于及时查处制止,更好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三、继续加强民生价格监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1、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开展重点单位价格专项检查。

2、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行政事业单位等常规检查。

3、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处理好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

四、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价格服务。

1、开展收费项目标准清理规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停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种优惠、减免政策,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的降低,确保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并及时调整收费清单的项目和标准。

进一步拓宽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殡仪服务收费、出租车运价等。

审慎调整政府管理的价格,按照山西省定价目录(201X)版,既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又要考虑企业经营成本以及低收入群体的优惠配套措施,定价做到公开、公正、程序合法。定价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及时上报。

4、及时上报各种调研材料。对于各种调研要及时上报,为价格政策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继续做好价格鉴定工作。

把为服务政府、服务司法做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性特点,广泛收集各种价格信息资料,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价格评估。 继续做好涉案价格鉴定工作。出具价格鉴定报告,实现价格鉴定结论零复核。加强部门协调,开展涉税涉纪价格认定工作。

六、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提高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水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继续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参加国家、省、市业务培训,加强与兄弟县市的学习交流,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新型物价干部队伍。

2、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建设“廉洁型、效能型、服务型”物价。教育引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各项开支,树立全体干部职工节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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