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工作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常态发布,主动公开。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严格按“一日一更新、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补缺、一季一测评”原则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每天登陆网页查看预警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每月查看哪些栏目未有更新及时查缺补漏,每季度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自查和改进,以确保常态化发布。具体信息公开上,业务公开信息由业务股室及经办机构按时间节点及办理情况及时提供;政策解读类中上级政策解读主要来源于司法部、安徽省司法厅、黄山市司法局,并进行相应筛选符合我县司法工作实际的内容进行公布,本级政策解读根据部门权责及工作总结细分给各股室和经办机构进行解读工作;新闻发布类信息按照本部门各工作阶段重点工作进行新闻发布工作;回应关切主要来源于本部门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古黟论坛等渠道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发布。
(三)专人负责,协同协作。按照制度要求,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定时登录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梳理司法局各股室、部门应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
二、政务公开内容发布情况
(一)公开内容。2020年上半年司法局在黟县司法局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49条,其中:机构领导7条、机关设置3条、人事信息5条、政策法规45条、决策公开2条,行政权力运行10条、规划计划2条、新闻发布2条、应急管理3条,部门预决算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条,精准扶贫情况3条,部门动态3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3条、重点领域信息16条等相关信息。
(二)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上半年司法局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2020年上半年司法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与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四、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二)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本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重点领域中的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政策解读专栏中的“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图表解读”、“部门解读”和“其他解读”发布数量少、质量低。
(三)“互联网+”理念还没有全面融入工作之中。目前司法局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仍以窗口办事为主,因目前群众不了解不关注安徽政务服务网,所以该项便民举措还未能很好地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接下来将加大在窗口各部门对于安徽政务服务网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向群众进行推广,方便群众生活。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持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工作常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对司法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四是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司法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