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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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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我市民政事业在省市争先进位为目标,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突出强基础、补短板、抓创新,大力开展项目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4月起,__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月550元调整到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3月启动了城乡低保续保核查登记工作,6月启动了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32514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53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4044人1897.2万元;农村低保17041人1870.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74人64.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355人673.3万元;医疗救助9681人次752.9万元;临时救助1246人次279.2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从2020年4月起,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月1100元调整到12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6月启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度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管理。项目化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2020年计划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黄盖湖镇、蒲圻办事处、神山镇、余家桥乡等6所农村福利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目前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工作。

3、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一是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40名农村特困居民,向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促进会申报,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1.7万元。三是开展低保五保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工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商业保险,对初次发生并经二甲医院及二甲以上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30种大病范围的,补助大病救助金30000元,目前报送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一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从2020年4月起,年度累计救助标准由6600元提高到7200元。二是充分运用核对机制。按规定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对报告。三是建立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了临时救助针对不同情形的标准体系,提升临时救助实效。

5、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一是加强兜底保障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9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政策兜底保障,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72.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838人669.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31人203.4万元。二是确保社会救助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从2020年4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三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兜底,共计发放301人196.7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一是精心组织5·12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联合市应急办、市消防大队、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10家单位在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在市赤马港学校联合举办了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宣传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万余份,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展板72块,横幅52条,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习12次,举办知识讲座17次,排查灾害风险110处。二是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指导陆水湖办事处青泉社区和泉门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增强居民防灾减灾自救意识,提高社区救灾应急能力,加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扎实有效开展灾害救助。一是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发放2020-2020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1万元,发放物资折款24.54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633户1.27万人。二是完成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1户重建户1月30日前全部搬入新居入住。三是积极开展灾害救助。上半年发生2次自然灾害,1.24雪灾和4.22水灾,两次灾害共造成7.79万人受灾,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民政部门积极应对,第一时间组建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应急救助工作组,主动帮扶并进行妥善安置,发放救灾棉衣被469件,大米、食用油228件。灾后对1.24雪灾中的倒损房户进行了核查,发放重建救助资金10.2万元。同时,加强救灾资金监管,4月份组成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3、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一是做好应急救灾备灾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20年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方案》,成立救灾应急工作队,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工作制度;以乡镇为主体,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组织全市各镇(办、场、区)摸查。全市共摸查灾害易发点110处。四是开展灾害易发点和应急避难所摸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办、场、区)登记所有能用于集中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应急避难所。通过摸查,目前,城区共登记避难场所 21 个,可容纳4.37万人。二是建立健全灾情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做到重大灾情在24小时内反映,为灾害损失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4、开展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拟投资300万元,2020年年初已经争取到中央投资135万元,计划在2020年下半年开工,分三年完成,本年度12月前做好建设土地规划、设计蓝图、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资金的发放。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照“民政提供名单、财政核拨资金、银行实行代发”的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2020年上半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691.4万元,其中提标补发34.09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费用20.49万元。

2、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完成了春节期间的双拥走访慰问活动,其中走访慰问了驻赤部队7个8万元,慰问优抚福利事业单位6个6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8人4.4万元,资金慰问663人14.19万元。发放春节慰问信9000份。

3、切实落实复退军人解“四难”工作。上半年共为复退军人解“三难”1662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对象1158人,普通复退军人504人),临时救助591人、医疗救助265人、落实危房改造2人、慰问726人,投入资金111.37万元。

4、加大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省厅下发的《湖北省优抚对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优抚数据库信息化建设“真、准、全、实、密、责”六字要求,上半年按照计划开展重点无对象的核查和更新优抚数据库录入工作,计划于7月前百分之百完成省下达的核查任务。

5、切实做好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加大排查疏导解困力度,配合维稳办、信访局、国安大队做好我市涉军群体的信访稳定,确保了清明期间、4.12、4.16事务部挂牌、4.28、“五一”、“6.1”漯河事件期间我市无涉军人员参加。

6、推进退役士兵安置。一是做好了退役安置信访稳控工作。半年接待退役士兵及家属来访及政策宣讲超过900人次,回复书记、市长批示件1件。二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做好了2020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材料审核、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有意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安排了2020年度有意愿的185名退役士兵参加教育技能培训,同时据实完成了万通驾校2020年度首批54名退役士兵驾驶结业核定申报工作。

7、强化军供应急保障。一是为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单位骨干到武汉、襄阳、岳阳等军供站学习军供保障服务管理规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餐厅、客房、办公室等基础设施设备添置维修、更换,已达到二级站的标准配置。三是做好军供保障服务的技能培训。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军供业务知识技能,会同麻城站组织了一次区域应急保障演练。四是推进军供站战备设施专用通道项目建设。目前,经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同意,对可行性予以批复,已报市发改委立项。

8、提档升级烈士纪念设施。一是推进烈士陵园升级改造暨军队离退休干部户外活动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下一步计划完成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审批、工程招标工作。二是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收集整理烈士故事编辑书本在全市推广,开通烈士陵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是筹备组织了清明节大型纪念活动。接待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学生团体3万余人举行祭扫活动,讲解150场次。

(四)突出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落实待遇发放保障基本生活。联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完成了1至2季度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生活补贴6003人,护理补贴5647人,共发放资金519.375万元。调整孤儿供养标准,4月1日起散居孤儿由1100元/人月调至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1760元/人月调至1920元。发放1至2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98人65.6万元。发放2020年一二季度全市精简退职对象生活费23人48474元。

2、落实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2020年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3662人,困境儿童418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建立了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机制,设立儿童福利主任188人,制作了200份《__市留守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手册》分发各乡镇村(社区),明确职责要求。

3、做实做细孤儿集中供养工作。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咸宁市灵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并签订《收养评估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二是根据省厅和咸宁市的要求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家庭寄养孤儿的回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的孤儿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15次。四是做好孤儿接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市孤儿、事实孤儿、困境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接收符合条件的2名孤儿集中供养。五是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及爱心人士来院慰问儿童15次。

4、加快项目实施发展养老服务。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申报咸宁市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5个,农村11个,社区4个。二是开展了居家养老签订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出台了《__市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试点方案》,确定我市桃花坪社区为试点单位,通过前期摸底排查确定30位老人为试点服务对象,与陆水湖卫生院启动了上门医疗服务签约协议。三是抓好养老机构建设。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市福利机构进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在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农村福利院启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进行网上登录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四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15家养老机构均已就近就便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养老服务。

5、实施标准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照服务质量检查表重新修订管理制度,注重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邀请蒲纺医院医师讲授护理知识,细化考核项目与奖惩挂钩,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平安建设。每月开展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台账上报工作,每季组织职工和老人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积极配合市蒲圻派出所来院开展的“反恐”活动,定期检查监控设施,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全方位保障了老人安全。

6、落实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一是启动2020年高龄津贴申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入户调查,审核申报对象资格。二是保障老年人优待权益。春节期间对全市百岁老人、生活困难老年人、老年学学会、蒲纺老年康复中心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8万余元。拨付基层老年建设资金15万元,支持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为老服务工作。上半年零收费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2379人次。

7、发展社会慈善事业。4月4日,举办了“感恩有你 大爱__”为主题的2020年__市第二届大型慈善募捐晚会,募集善款用于捐助贫困重疾患者,做为“慈善爱心”专项基金,建立慈善捐助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通过定向捐赠、支持志愿服务、设立冠名基金等方式,参与自主慈善项目实施;做好慈善助医等日常救助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

(五)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村居创建

1、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深入到各乡镇抽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定了《__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__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全市村务公开公正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加强农村宗族祠堂管理。完成__市宗族祠堂信息统计和调研报告。目前根据乡镇上报的情况全市共有宗族祠堂52个,建筑面积25497.2平方米,投入1381万元,其中家族自筹1344万元,群众捐款37万元。

3、开展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听取了部分老村支部书记和年轻的支部书记的建议和想法,上报了《__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对全市走读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利用咸宁市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复退军人等人员中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____”的方案》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

4、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确实2020年农村社区试点名单,召开了农村社区试点专题会议,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对全市社区减负增效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出台了《__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做好了中伙铺镇罗县村和蒲圻办事处陆水社区参加全省百佳村委会和百佳社区居委会的申报工作。四是组织蒲纺工业园桃花坪社区、六米桥社区、桂花树社区,蒲圻办事处和尚岭社区,中伙铺镇罗县村、__镇周郎嘴村分两批到省厅进行公益创投培训,目前公益创投项目正在策划之中。

(六)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1、规范社团登记管理。一是规范登记程序,对受理、审查、实地查看、审批发证层层签字把关,严格审查登记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二是开展年检工作。全面实施网上年检,上半年共年检社会组织110家,其中社会团体 58家,民办非企52家。完成5家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完成7家社会组织发证换证工作;新核准设立登记社会组织1家,注销1家。三是规范票据管理发放。加强社团会费收据管理与使用,严格实行会费票据“验旧换新”制度,不发人情票。

2、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完成了地名志初稿编写工作任务的60%。上报我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调查基本情况表、统计表、地名词典目录、跨界自然地理实体目录、湖北省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利用工作进度表。做好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典志第一部分国典内容的报送工作。

3、规范殡葬行业管理。一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初步拟出了城区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实施方案和我市辖区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惠民殡葬扩面政策,以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规定和措施,为推进殡葬改革作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釆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首先推进黄盖湖公益性生态陵园和赤马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积累试点经验,推进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惠民政策。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公墓巡察,做好了各时间节点殡仪服务接待和公墓集中祭扫接待工作。减免37名特困群众(低保、优抚、五保户等)死亡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9万余元。四是强化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殡葬”活动,设置鲜花置换点和便民服务点,开展以鲜花换鞭炮活动,免费提供扫墓接送专车、矿泉水以及描碑等服务。截止目前火化遗体287具,接待进厅服务79次,协助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等16起。五是加大项目建设。完成一台平板火化炉、一台捡灰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新;争取到省厅专项资金300万投入殡仪馆改造装修(一期)工程,已完成改造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谋划殡仪馆新建(二期)工程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立项,整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申报资料,积极争取2020年中央项目资金。

4、加强流浪救助管理。一是加大救助宣传力度。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二是区别对象分类劝导。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性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诫型劝导救助。三是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实施困境未成年人精准保护。上半年共接待来站求助人员852人次,对滞留在站的42名智障人员实行了人性化护理。四是开展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有效解决求助人员巡查,甄别难等问题。

5、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一是严格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截至6月12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924对,离婚登记893对,补发婚姻证1155对,查阅档案576份,接待群众咨询1623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档案完成率均达100%。二是联合开展离婚纠纷调解。半年共接待调解对象648对,调解成功78对,回访7对。三是延长特殊日期登记时间。根据外出务工人员节日返乡登记和特殊时间节点年轻人扎堆结婚登记实际,婚姻登记处放弃休假,大年初四开始正常上班,在“情人节”延长工作时间,当天办理结婚登记120对,满足群众的特殊需求。

6、强化管理服务提升福彩形象。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省级监管、属地管理、募办代销、协议约定”的销售管理新模式。二是提升大厅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了大厅员工管理制度,制定了最新的大厅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三是完善了《__市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应急预案》,对大厅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对中福在线大厅13名员工劳务合同及3名安保人员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截止6月11日,全市福彩总销量2066.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73万元,增幅为0.47%。完成全年5000万销量任务的41.33%。

(七)突出坚持党建先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党组和各单位的集体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直接责任,形成了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实施细则、制定了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考核结果与评先表彰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加强社会工作。开展了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邀请民政职业学校教授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积极组织民政干部职工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

1、民政事业单位拨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救灾储备中心为隶属我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经费来源自成立之日起由市编办发文确定为自收自支单位,一直未作调整。3家单位因经费自收自支,且无收费职能,无收入来源,长期靠民政局筹措资金维持运转。目前人员工资大幅度上涨,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日渐规范的情况下,由民政局机关拨款弥补经费缺口实在难以为继,严重制约了单位正常运行。

2、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特别是养老、儿童和社会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部分农村福利院、民政事业薄弱或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建或新建,由于我市财政保障不足,致使建设滞后。

三、下步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各项短板,力争我市民政工作实现省市争先进位。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迎接市委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巡察前认真自查、巡察中支持配合、巡察后扎实整改,积极主动认真地安排部署组织好市委对全市民政系统的巡察工作。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救灾、低保、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开展“兜底救助、不落一人”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完成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收集“救急难”案例。

3、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市乡村三级联动,探索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市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应对能力。认真落实灾害救助政策,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服务机制。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继续扩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桃花坪社区省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5、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稳定。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敬老宣传教育,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

6、促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好“两项补贴”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加强阳光福彩建设,提升福利彩票社会形象。稳定提升中福在线销售厅销量,开展全市站点形象建设。

7、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综合运用优抚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立足讲政策、讲策略、讲感情、讲底线的“四讲”工作法,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实行量化评分,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全面推行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维护改造,打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发挥基地教育功能。

8、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力做好今年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工作,积极引导将农村宗族祠堂转化为农村文化礼堂。指导蒲纺工业园区申报全省美好志愿服务站,指导参加公益创投的社区和村做好项目策划和申报评选工作,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民政干部和城乡社区干部能力建设。

9、强化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完成__市地名志和文化故事丛书初稿编写,完成__市行政区划地图册制作,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时发挥地名普查效益。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做好城区新建道路命名和管理工作。

10、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实施网上登记、网上年检。

11、提高民政社会事务工作水平。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扩面政策和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规定。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台账,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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