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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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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县委县政府“双驱动双突破”决策部署要求,以打造“面向世界、国内一流”的美丽象山为目标,以“迎接亚运、城市双修”五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争分夺秒、快马加鞭、真抓实干,全力全速攻坚城乡争优,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了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高质量、有特色、可持续,走在前列。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坚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面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乡全域品质,全面提高城乡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城乡争优行动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规划、农办、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实行集中办公,增派县级后备干部挂职帮助,狠抓落实“一统筹五提升”攻坚行动,推进49个攻坚项目建设,1—5月份累计动建27个项目,完成有效投资约18亿元。美丽县城建设方面。有机结合“迎接亚运、城市双修”五年行动计划,交叉推进“168”工程,象山港路、天安路、巨鹰路等城市主干道综合整治进展顺利,81座“桥头跳”问题桥梁全部完成整治,西谷湖门户、老城区、体育馆周边、大目湾、松兰山入口、东谷湖等六大中心功能区块启动改造,其中城西区块改建项目已启动签约,引进万达广场建设,老城区0.9平方公里、总投资150亿元的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已确定一家投资开发单位,并着手签订协议。丹东、丹西美丽街区试点改造进场施工。美丽集镇建设方面。召开2020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下达10个需达标镇乡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先规划后建设”要求,基本完成10个镇乡(街道)的美丽集镇建设项目评审。持续加快项目推进,111个建设项目已开工77个,累计完成投资3.9亿元,占总投资8.74亿元的44.6%。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集镇区秩序、环境卫生死角、交通标牌标识等排摸整改,累计整治“六乱”473个点位、查处“车乱停”1460起、“车乱开”862起,低小散企业91家。建立2020年度达标创建乡镇分片区督导制度和县级领导联系帮扶、县级部门对口支援制度。同步做好6个已达标乡镇“回头看”工作。农村“三居”专项行动方面。指导18个“改旧”示范村完成自验收并做好市级验收迎检准备。抓好新一轮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其中省级示范村墙头镇黄溪村已启动项目建设,9个市级示范村方案设计评审全部完成。同步加强《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贯,累计下发宣传手册1000余本。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开展全县各镇乡(街道)村庄情况摸底,分解下达533个年度改造任务。

(二)基础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始终坚持早谋划、早启动、早部署、早落实,1-5月份完成城建项目投资4.5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6%。7项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0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20.8%,6项市县民生实事项目稳步推进。一是以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为目标,结合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行动,持续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建设,滨海大道北侧道路、丹山路、象山河路等建成通车,天安路改造加快推进,巨鹰路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殷夫路、来薰路、环城西路等稳步实施,新增专用停车泊位726个,大目湾新城3.04平方公里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初步成型。二是“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深入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象山河整治基本完工,东大河二期完成弱点管线迁移,新华河景观提升工程进场施工。严格落实“河长制”,全面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核发排水许可证175本。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印发《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改建污水配套管网19.6公里、清淤养护21公里,督促完成29处中央环保督察终端问题整改。抓好供水行业安全检查宣传,检查水厂20家,发放节水手册1500余本、节水器具300套。三是环境优化工程积极推进。全力打造园林绿化精品,东谷湖湖心岛工程即将完工,塔山遗址公园进场施工,史家山隧道口绿化提升完成60%工程量,象山港路绿化提升、滨海大道绿化隔离带修复加快实施。推进环象绿道网建设,完成规划方案报批。积极参加“宁波市最美绿道评选活动”,其中大目湾内湾环湾绿道、黄避岙“斑斓西沪”绿地被评为“宁波最美绿道”,协助做好全市2020年度绿道网建设工作现场会前期准备。

(三)安居惠民体系更加健全。一是狠抓住房保障工作。将住房保障审批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畴,对申请环节常态化、公租房申请扩面、申请材料简化、联合审批效率化等四个方面予以明确。严格落实“两房并轨”制度,创新推行“廉转公”合同续签及租金银行托收模式,共办结865户、占总任务数98%。全部完成348套经济适用房选房、购房手续,签订购房合同285户。引入“互联网+”,正式启用“汇工作”白蚁防治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白蚁灭治(预防)跟单责任制。二是狠抓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重点区块征收改造,四期县政府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抓紧入户评估,石浦老城区第二批五个区块全部完成签约,累计启动实施改造面积22.93万平方米、总户数2615户,发放房屋征收补偿款1.26亿元。强势推进区块清零,通过一手抓司法征收,一手抓协调解决,已有13户完成签订,其中罐头厂区块剩余1户被成功司法强制搬迁,同步完成棚改一期、二期建筑垃圾清运以及三期已征收房屋拆除(文昌小区除外)。加快区块拆后利用,首期推出4个区块与保集集团签订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推进城乡危旧房解危工作,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累计解危城镇危旧房19幢、2.01万平方米,治理改造农村危旧房1282户,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加快危旧房屋安全鉴定,新增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2家、累计15家,受理鉴定项目190起,出具鉴定报告150份,完成省农房系统农村房屋调查录入90867户,并着手启动新一轮城镇房屋排查建档工作。三是狠抓房地产市场监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时刻关注房产市场信息动态,专题研判发展趋势,持续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把企业资质审批关,推进房地产领域信访“一案一化解”,妥善协调化解海城阳光苑一期、星海名都等各类房产纠纷事件,全县房地产市场销售呈现活跃态势。1—5月份,全县商品房(含商业)成交3069套36.21万平方米、资金35.51亿元,其中住宅成交2924套34.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1%和113%;商业办公成交145套1.2万平方米。住宅销售均价9876.9元/平方米,环比增长6.1%、同比减少0.2%;商业均价7721元/平方米;办公均价8331元/平方米。存量7769套95.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52套63.67万平方米,环比下降45.87%和37.01%,同比下降39.72%和33.13%。

(四)建筑市场管理持续规范。一是迅速推进“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积极发挥县整治办牵头协调、督查作用,督促各部门、镇(乡)街道、园区落实责任,推进全县36个“围而不建、建而不快”项目整治,现已完成整治30个,占任务数83.3%。同步推进围挡改造提升,累计改造总长度超过2万米。会同县两办督查室、县纪委开展专项督查,共督查项目20个、下发整改通知单39份,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项目责任单位逐一约谈。二是加大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力度。结合“打非治违”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累计排查工程项目4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提出整改意见190条,对21家次企业实施网上信用信息扣分,立案处罚6家。持续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步伐,新领取施工许可证装配式工业建筑13项、总面积73246平方米。编制完成《象山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设计方案(2020-2025)》,开展建筑节能评审项目14个。扎实开展“象山无欠薪”行动,部署落实分账管理、实名制考核等6项制度,累计处理工资欠薪投诉25起,涉及建筑施工企业20家,新建项目部民工学校58家,总校1家,组织培训6495人次。三是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召开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施工标准化管理,组织在大目湾新城悦景湾项目部举行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活动,新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个、市级2个。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巡查稽查工作,开展质量通病防治,累计抽查在建项目60个、商砼企业5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0份,对80家企业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加强商品混凝土及建筑用砂等地方建材源头质量管理,全面铺开第二阶段“禁现”工作,累计开展墙体材料各类抽检47批次。

(五)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启动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审批服务力度,主动走访服务企业项目14个,重点做好“一对一”涉企帮扶工作。全面完成省建设系统“八统一”梳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规范比对,同时编制事项办事指南,正式实行基建项目“一窗受理”,累计办结审批服务事项49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727万元,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为100%。二是物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调整完善2020年服务企业考核评定体系,制定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细则,全面推行“阳光物业”。持续推进老小区改造,确定丹东街道银都佳苑小区为2020年改造任务,准备进场施工,同步开展市级示范小区创建摸底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拨付,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培训,组织物业验收项目4个。三是公用事业监管持续规范。持续完善人防防护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指挥通信平台运行保障作用,做好全县24台北斗警报的调试、安装和验收,圆满完成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任务。全面接管中心城区路灯养护管理工作,推行市政路灯养护服务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外包单位,同步做好标志、标牌提升整治采购招标工作。严格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推进“实名制”销售和信息化管理,全市瓶装燃气信息化现场会在象山召开。组织开展全县餐饮业“三提升”专项行动各类检查15次,检查储配站、供应点36家次,置换气瓶140376瓶、实际注册用户143714户、配送信息数量351730条。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我们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对接,狠抓落实,攻坚克难,为顺利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力全速推进“城乡争优”。继续贯彻落实市县部署要求,有机结合“迎接亚运、城市双修”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争”“抢”意识,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一统筹五提升”攻坚行动,全力打造美丽县城、美丽集镇、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其中美丽县城建设集中攻坚六大中心功能区块启动改造,完成丹东、丹西美丽街区试点改造。美丽集镇建设严格按照“能快则快”原则要求,力争6月底前所有项目开工,11月份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四季度迎接省市考核,确保年内10个乡镇(街道)全部通过达标。农村“三居”专项行动全面推进18个“改旧”村、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确保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同步完成533个农村公厕建设任务。加快各镇乡(街道)危旧房改造,严格落实,强化督查,不断加快解危改造步伐,完成解危改造22.3万平方米。

(二)统筹抓好重点专项行动推进。紧盯目标要求,进一步倒排时间节点,加速加力,全面推进7项省市重点工程、6项民生实事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既定目标,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切实承担改革落地的主体责任,加快改革进程,研究提出实施XOD城市开发建设模式的具体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强势推进“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加快完成首批剩余6个“围而不建”项目整治,确保6 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步推进第二批“围而不建”项目整治,再次开展全县范围内“围挡”整治项目排摸,并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攻坚小组”的要求,逐一销号整改。加快推进城市主干道(街区)综合整治,年内完成象山港路、滨海大道、天安路、东谷路等一批城区主干道建设,基本完成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赵岙隧道及林善岙隧道口两侧、戴港快速通道两侧等道路整治,全面提速青草巷、美丽街区一期、城西区块改造街区整治步伐。

(三)积极促进房产市场稳定健康。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关注市场走势,精准把握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加强已开发楼盘的风险防控,妥善化解壹街区、海城阳光苑二期等楼盘纠纷矛盾。时刻关注市场状况,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市场,了解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投入开发力度,督促2020年新拍卖土地加快开发进度,存量土地尽快开发,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力争10%。持续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严格按照预售申请、价格申报、明码标价、网签备案制度,不得捂盘销售。抓好企业业务培训,组织学习2020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知识,同时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稳控市场价格。继续通过加大棚改货币安置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去房地产库存化。

(四)强化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控制,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深入开展“象山无欠薪”行动,督促建筑业企业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落实分账管理等6项制度,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切实发挥工地民工学校的作用,通过工地民工学校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推广,加大对新开工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力争今年再创新绩。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启动实施沥青路面指标检测工作,全面提升检测整体水平。继续推进建筑工程通病专项整治,完善结构实体检验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加大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力度,严格控制房产项目竣工验收前置条件,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五)持续推进各项行业管理。进一步抓好“阳光物业”工作,加大对物管企业的考核考评力度,全面提升物管企业服务质量。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重点解决高层小区消防设施、电梯维修等民生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广大业主居住条件。积极指导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工作,确保今年4个节水型居民小区成功创建。进一步理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重点做好道路、桥梁、标志标牌等管养改造工作,加大对路灯管养市场化考核力度,年内完成一批城市主干道标志标牌和危旧路灯改造提升。进一步推进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和信息化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集中配送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总结前阶段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桩基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全流程并率先选择个别项目试行。推进完善窗口服务人员培训机制,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打造“满意住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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