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镇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围绕《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上半年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
为了全面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人。为此,我镇及时成立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工商所、畜牧站、长宁医院、长宁学区、食药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组成,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同时对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及信息员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了食品安全相关应急预案。
二、建立制度
为了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镇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月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镇内所有消费场所进行检查,半年来共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检查3次,先后对超市、农村小商店、餐饮企业、小摊贩、药店、小作坊、医疗机构等涉及到群众消费和服务质量环节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控制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监督制度,为了消费者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消费纠纷得到及时的处理,我镇及时对外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同时食药所实行坐班制负责接待、受理、回复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以及来信来访。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1、日常监管。今年以来,镇党委、上级部门结合食药安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抓的办法,将食药安全与镇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罚。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各类食药经营户进行了风险排查,建立底册,掌握情况。基本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对各类食药风险点进行登记和梳理,做到工作开展有的放失。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各类监管对象197户,从业人员458人。其中食品流通经营户60户,食品生产经营户20户,餐饮服务经营户55户,药品零售经营户4户,医疗机构3户,医疗器械经营户1户,保健食品经营户5户,化妆品经营使用经营户8户,农村餐饮服务队10个。共查处过期食品共86瓶/袋,监管农村家宴45起,办理健康证144人。
2、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全县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镇按照“早、快、细、全”的工作原则,迅速掀起了辖区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活动高潮,一是广泛宣传,造氛围。针对大排查活动特点,及时将活动公告在各行政村进行了张贴,结合“平安长宁”宣传活动,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目的、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排查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二是及时培训,保质量。抽调食药所全体人员按时参加县食药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组织食药所人员进行座谈,相互学习,确保将活动要求弄懂学会,确保排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标准的统一性。三是夯实责任,促进度。根据县局方案,及时制定了《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责任,确保了排查工作快速推进。截止目前,出动排查人员50余人次,排查行政村22个,自然村32个,排查各类经营户135户,建档135户。
3、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我镇食药所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在节前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小餐饮、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通过检查,部分经营户仍然存在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与相关场所混在一起,“三防”设施缺少等等,针对暴露问题,镇食药所及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开,我镇从提高群众和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着手,引导经营业主自律规范、经营主体诚信、一切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经营理念。同时我镇以全省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农村“村村通”广播为平台,结合平安长宁建设和长宁街道一、四、七集会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先后张贴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公告30余份,发放各类食药宣传资料9000余份,制作各类宣传条幅8条,开通“村村通”广播累计时长50余小时,真正做到了食药安全宣传,老幼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