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以来,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潼政办发〔201X〕93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潼政办发〔2020〕12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确定分管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全县节水、惜水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禁渔期宣传,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制作各类宣传展板20余块,张贴、涂刷宣传标语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30余台次进镇入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水事氛围,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规范内容,突出重点,全面强化权责事项清单公开工作。完成了水务局220余条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取水许可审批等4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人民之家,并精心编制事项办理说明及办理流程图,基本实现了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四是依法公布水利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结果,确保水利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全年累计启动实施项目11个,各项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市相关规定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各界导报》等主流媒介上发布招投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确保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五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XX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夯实责任,细化实化各项河湖长制任务,同时完成了《河湖长巡查制度(试行)》等八项制度,实现了河湖长巡查制度化、常态化,有效的防止了随意向河道内乱排、乱丢、乱堆等行为,建立了富有特色、便于落实的运行机制,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
六是规范服务方式,提升水利系统服务质量。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城市供水和防汛救灾24小时全时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答复,切实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时效。公开水资源、水保收费标准,公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收费和执法公开制度,在取水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按规定程序执法。
七是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延续工作,编制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和延续取水合理性分析报告书(表)18个,有力地维护了用水秩序。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加大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和执法检查工作,为260余眼机井安装了计量设施,完成3家企事业单位国控计量安装工作,纳入管理的用水户计量安装率达100%。建成XX县市级节水示范点2个、县级节水型公共机构18个,节水型小区1个,并通过市级验收,水资源管理工作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