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中,我们接触到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陈述,如果有PPT的话则更加正式,写汇报都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生产工作汇报材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着重选择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项目进行申报,20xx年申报林业贷款项目重点突出如下几个方面:
1、积极支持工业原料林、毛竹基地建设;
2、大力扶持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经济林基地建设及加工项目;
3、积极扶持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
4、优先支持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户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的林业龙头企业种植业、加工业项目。
5、积极鼓励农户和林业职工利用林业小额贷款从事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
1、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林业贷款项目计划的审核汇总及申报工作,申报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需林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逐级上报,市级上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文件的同时须报所属县(市、区)文件、申报贷款项目单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林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2、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各地在深入了解“项目规模与内容”的基础上,要分总规模与当年规模准确填写,营林项目内容具体到主要树种,林副产品加工项目内容具体到主要产品。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自有资金率、单位成本等指标合理性、合规性的分析论证,对单位成本过高,虚报投资规模的,不予申报。林业龙头企业贷款项目必须采取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在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方面具有显著的带动、示范作用。
3、项目单位贷款(申贷总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送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简要说明1式3份;其它贷款项目需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1式2份。
4、林业小额贷款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以县(区)林业局为单位汇总申报,申报文中应明确扶持农户数。
5、严把申报关,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坚持谁申报,谁负责。各级林业、财政部门对所申报的贷款项目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贷款项目既符合财政贴息资金扶持范围,又切实可行。
为了使部门工作和事务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系统规范,我们对应泰州市农委的要求,根据《XX年农业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则完善,对本系统农业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进行统一扎口管理、审查、核实、提供、公布本部门范围内的统计数字,确保了统计数据的质量。对上级部门布置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服务业、农业生产综合、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等统计月报、定报、季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都能做到全面、准确、及时、规范,保质保量,并按要求形成书面分析材料进行报送。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案可查,井井有条。
在完成农情信息统计和农业生产有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泰州市农委、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局领导的要求,我们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调查研究,认真进行生产形势分析,为上级领导决策和全市的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组织进行了XX年农业局重点工作目标的调研,制订了《XX年泰兴市农业局重点工作》,以市委办文件形式下发,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乡镇农村经济工作百分考核。开展了上半年农业生产和经济形势的调研、预测、分析工作,形成了专门的调研报告《上半年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并在泰州农委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进行了交流。按照泰州市农委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市观光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提出了今后发展的设想,并形成了专门材料《泰兴市观光农业情况调查》进行了报送。根据省发改委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完成了泰兴市“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农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农业专项规划》。为了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根据局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将上级各部门对局和局对各单位的考核任务专门拟文进行了分类汇总和进一步明确,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及时将系统上半年农业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总并报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按照市政府招商引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做好了“古银杏森林公园建设”和“马甸养殖场出让、出租项目”对外推介工作。
此外,我们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和办公室一起研究制定了XX年农业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意见。根据省委[XX]2号文件精神,配合农工办完善了我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的政策性意见。
回顾这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分析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如对农业生产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到生产一线少,止步于就情况分析情况;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太够,其他方面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室职能的履行和发挥,按照“编制计划,切实可行;提供信息,准确可靠;农情调研,经常深入;事务管理,系统规范;为农服务,热情周到”的工作要求及服务承诺,从严要求,从现在做起,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计划统计和生产综合工作的工作水平和组织程度,积极主动、开拓创新,认真做好规划计划、农情信息统计、生产调查分析、事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争取使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一个新的提高。
根据杭政办〔20xx〕15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xx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第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和xx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对本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带动作用。
2、在xx地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备案(或立项)的当年或上年完工的项目。
3、企业有一定的带动力,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或与本市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联,促进本市农业出口创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4、企业经营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项目总投资在140万元以上(其中土建部分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100万元以上。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或淳安县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投资放宽到100万元以上(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70万元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界定按杭政函〔20xx〕140号文件所列的乡镇区域和产业类型加以确定。
有关区、县(市)在申报本批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时,必须落实当地今年第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改资助资金。
(二)申报材料
1、xx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项目申报表和各区、县(市)经贸局(计经局、经发局)审核的技改项目备案表(或技改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购置设备、土建工程的记帐凭证和正式发票复印件(设备、土建分列);
3、企业资产负债表(20xx年12月31日)和损益表(20xx年度)。
(一)申报条件
凡本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经确认、或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以及获得专利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都可以申报。
(二)申报材料
省级以上新产品确认、鉴定证书,专利授权书等相关证明。
由各地农产办牵头组织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必须审核并签署资金落实意见;市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自主创新项目由区、县(市)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请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xx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xx市财政局、xx市经委各一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的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报xx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一份。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未明事宜请与xx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农办经济发展处)
(一)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
1.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费项目。各镇街、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共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向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是指以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皮革、木材、橡胶、纸张等为主的生产、加工、运输、储藏、流通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项目;
2.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检测,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合并的要尽量合并,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能在一个地方或由一个部门完成的,不得重复或多层次进行,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切实降下来,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坚决取消。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从业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管理,并不得向企业收费;
3.清理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文件精神,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建设,要对现有涉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凡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及时取消或修改完善。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措施,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落到实处;
4.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各种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违规收取费用的,要退还给企业,无法退还的要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治理公路“三乱”。取缔不合格的公路电子测速仪器,规范电子测速器设置以及电子测速处罚违章的执法行为,重新核定不合理的公路限速,严肃查处违规上路执法行为,深入清查上路执罚执收中以支代支、收支挂钩的行为,撤销违规私设乱设的公路收费站点,严查违规收取拖车费、保管费行为,机动车辆检测站与有关执法部门不脱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年审制度,坚决取消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向出租车企业的出租车司机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行为,严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行政审批与缴交会费等费用挂钩的行为,严禁垄断行业以检测设备等名义搭车收费,严查霸王条款和任意提价;
3.严查乱检测乱罚款行为。坚决纠正对企业的乱检查行为,并追究违规责任,对有关部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违规不归还抽检样品的,要责令其归还抽检样品,并追究相关责任;
4.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严厉查处以党政机关名义强行摊派企业订阅书报、出版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严厉查处强迫企业缴纳赞助费、捐款等行为;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收费年审、公示等制度,认真研究企业减负面临的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涉企收费
1.全面开展调查,摸清涉企收费底细,全面掌握现存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
2.加大对企业收费清理力度、对违规收费的要坚决纠正,对超标准收费的要按标准降下来,对重复收费的要予以取消,对保留下来的要进一步规范。凡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进行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决予以清理和取消;
3.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类收费的使用管理,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取范围,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组织收取企业费用,严禁将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信息、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强行收费,严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究、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
4.有针对性研究中介机构收费、强制收费行为,尽快出台中介机构收费管理办法,严禁政府部门为中介机构“搭车”收费。
(四)治乱减负工作检查
1.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涉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的情况;落实“三取消、一不准”规定,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的情况;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垄断部门执收执罚行政行为、企业强烈关注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和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涉企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址的情况;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的督办、查处和督办案件解决的质量和效率等情况。
2.组织开展对十年企业治乱减负总结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检查分组
专项检查活动共分4个组进行,各设组长、副组长一名,负责召集本组各成员,对被检查单位、镇(街)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分组及成员由市减负办确定,要求各组长单位安排1名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参加,名单见《关于调整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196号),副组长单位安排1名科级干部参加,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本次大检查由市减负办牵头,以物价部门为主,各成员单位大力配合。物价部门要指定若干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并确保每个检查组必须有1名物价部门的同志,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市治乱减负办公室。
(二)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流程。检查分为市直属单位和镇(街)两部分,具体安排:
1.10月29-30日检查组对市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见上表)。被检查单位需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结束后检查收费窗口、收费票据和相关的材料。
2.10月30日-11月1日检查组到镇(街)进行检查,分两日进行。上午9:30各镇(街)到集合点集中(见上表),由各镇(街)分别汇报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下午由集合点所在镇(街)组织10家工商企业(含3家以上农产品价格企业)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各项收费、行政许可、审批等情况。座谈会结束后,由检查组选取2-3家收费单位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