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工作都应该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我们应该要有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合理的时间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环保部个人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喜欢。
(一)突出以创促建,提档升级生态建设。围绕“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建设目标,突出“以创促建”,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深入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20_年配合编制完成我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二是督促明溪、建宁、将乐、_县、清流等5个县早日建成生态县,并根据、省级的新标准和管理规程,着手推动已建成的生态市、县、乡镇、村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到20_年,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示_县、示范乡镇、示范村;三是建立环保“党政同责”工作推进机制,将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提升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以市委市名义制定下发市直相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
(二)突出绿色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一要发挥规划环评导向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和水泥等七类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优化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加快促进好项目、大项目的尽快落地,引导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二要加强项目环评把关作用。要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促进提升“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综合效应;要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加快对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力求发展与环保共赢。三要强化总量减排调节作用。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积极采取结构调整、污染治理、节能降耗、源头控制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腾出总量指标,用于转型发展;同时,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储备排污权指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三)突出环境质量,强力推进五项整治。以“河长制”、“水、气、土”三个十条为载体、抓手,强力推进五项整治。一是围绕“水净”,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污染隐患,重点强化市区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二是围绕“河清”,推进水环境整治。出台《_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河长制”,深入推进闽江流域(_段)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督促各县(市、区)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牵头制定辖区内各河流治理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流域整治任务。三是围绕“天蓝”,推进大气环境整治。认真落实《_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大气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业废气、秸秆和垃圾焚烧、燃煤锅炉等六方面的专项整治,并细化成具体的整治任务;继续推进三钢、三化的污染治理,实施220m烧结机布袋除尘器扩容改造、烧结180系统成品电除尘改造、高炉炉前渣沟烟尘治理、进出厂汽车运输粉料扬尘治理等环保技改项目;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切实抓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协调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加大道路、施工扬尘的综合治理。四是围绕“地绿”,推进土壤环境整治。在省环保厅统一部署下,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同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明确生态红线分区分类管控要求与措施,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安排,出台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抓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及水泥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设。五是围绕“居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从群众反映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为老百姓构建宜居环境。城区加强建筑工地、“三厅”噪声监管;农村全力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乡村。
(四)突出能力建设,依法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环境保护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后督察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杜绝违法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危废管理“达标进位”目标的顺利实现;持续加强对取缔关停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及污染物超排、偷排;进一步落实各类专项行动提出的整改措施,将环境保护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继续推向深入;开展环保执法稽查,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落实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做到“资源共享、一网多能、综合利用。”二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完成市局环保综合业务平台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我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力争于20_年3月份前建成各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站及县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并实现联网,4月份投入运行,实现各县(市、区)水质、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
(五)突出机制创新,继续推动环保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先行先试,推动环保改革。一是配合做好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部署,逐步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设区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设区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二是继续深化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和环境责任保险三项改革。20_年,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评价范围的企业,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并研究建立和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的长效机制和实施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切实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排污权交易深入开展,力争在所有排污企业全面推行;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总结经验,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环境风险的良好局面。三是为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开展三项改革。
1.新建微量排污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总量指标及来源确认;
2.环评项目审批登记表改备案制;
3.取消生态类项目(除涉及饮用水源、重金属)市级以下环保验收。通过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保障环境安全。四是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在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公用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加快环境服务业发展,提高环境治理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完善环境基础资料。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_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七)认真做好“中宁县国家区域生态建设与考核”推进工作。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_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八)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思路和途径,着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全局党员将按照市委文件精神常年扶持辖区单位社区的户、解放路社区户贫困户,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户,为他们解决冬季取暖等问题。
三、根据情况解决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就业问题,使他们能够早日摆脱贫困。
四、帮助解决贫困户所收养的x名孤儿的学费等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
五、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为贫困户子女捐款捐物。
六、党员经常性的深入贫困户家中,访贫问苦,了解第一手资料,对贫困户的冷暖要时刻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为他们排忧解难。
七、继续加大对对口帮扶单位的帮扶工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他们出谋划策发展特色种植及养殖业,提高经济收入,早日摆脱贫困。
八、按照市委要求,继续做好安居工程的支持工作,使越来越多有困难的群众能够早日居住在安全、明亮的房子里。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_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突出一条主线
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动我县软环境建设,以服务核电站、向莆铁路等项目为主线,认真做好园区、县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促进园区按规划环评要求开展环保工作,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顺利入驻园区。
(二)围绕三个重点
1、全力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增产减污、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新、扩、改建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必须从现有企业减排总量中安排,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实行项目限制或不予审批。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和责任减排,重点督促、服务污水处理厂建设,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县城区漠村溪新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
3、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继续完善环保项目服务工作机制,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产业项目进入我县,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主动搞好协调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抓好六项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和各类环境纠纷。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环保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和移办工作,并跟踪督查,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真查实处,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环境日常监管。坚持系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加强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着力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加强水泥、造纸、选矿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增加污染源监督性与抽查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督促企业建设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设施,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等环境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3、深入开展闽江流域金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年度水环境整治计划,以项目为抓手,督促城区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腾荣达制浆有限公司等项目整治任务的落实。及时了解辖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污染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流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金溪、龙池溪、漠村溪水环境质量。
4、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公民环境意识。适时公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保护情况,曝光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觉性。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全面完成黄潭、高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高唐镇常口村生态村创建。围绕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