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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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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市房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调控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降温企稳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较大增长,商品住房成交量下降明显,商品住房供应压力逐步缓解,商品住房均价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51.2亿元,同比增长22.38%;商品房销售260.84万平方米、155.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2%、15.17%,其中住宅216.16万平方米、132.81亿元、20696套,同比分别增长7.22%、21.48%、8.06%;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569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3.7%。截至2020年底,全市在售商品房库存182.8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65.55万平方米,已完成省政府确定的3年去化任务。

2.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截止2020年12月,全市完成棚改新开工1372套,占目标任务1329套的103.24%。其中,货币化安置1100套,占新开工量的80.17%;实物安置272套,占新开工量的19.83%;基本建成1372套,完成率103.24%。

(二)主要做法

1.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中心城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黄政办秘〔2020〕84号),成立住房租赁管理机构,搭建运行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业务培训,牵头制定并推行全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继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预售价格备案制度,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逐步过渡到现房销售,杜绝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投机炒房,出台规范房企经营行为的具体措施,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认筹销售及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变更进行投机炒作等行为。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建立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排查梳理我市问题楼盘情况,加快推进问题楼盘处置。

3.不断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开展《XX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XX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市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开展全市规范化示范小区评选、全市物业现场会等活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物业服务水平。

4.稳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进一步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2020年新增分配公租房916套,历年累计分配13751套,占政府建设公租房13810套的99.57%,分配率居全省前列。

5.积极协助做好棚改工作。修订《XX市城镇棚户区范围和界定标准》,编制全市2020-2020年棚改计划。制定《XX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办法》,对上争取2020年全市棚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976万元,申报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1.08亿元。

6.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审计整改。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做好对市本级和屯溪区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截止目前,我市2020年度审计整改指出的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法规滞后,给市场监管带来难度。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和城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以及《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实施,房地产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都发生重大变化。新常态下,开发不规范、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拖欠工程款、侵犯购房人权益、投机炒房等系列问题日益凸显,但现行法律法规的空白点较多,近年来,政府部门只能选择以政策代法,以文件代法进行管理。随着国家“放管服”的推进,一些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在缺乏上位法支撑的前提下,实施难度日益加大,给房地产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如,为进一步做好控房价工作,我市对车位、车库以及精装房均实行预售价格备案制度,但缺乏上位法依据;为杜绝投机者利用解除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达到投机炒房的目的,我市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要求购房者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但随着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开展,该项工作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面临被取消,将给房地产市场稳定带来极大隐患。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面推开公租房保障货币化,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继续推进棚改新三年计划,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棚户区3946套、基本建成2543套。计划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1552户。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平稳。继续围绕“控房价、防风险、稳市场”目标,严格执行好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根据房地产市场动态,适时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逐步实现商品房现售。加大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通过房地产经纪管理服务平台的运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房地产领域抽查力度。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好属地政府,理清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路径,提出解决问题建议意见。

2.立足保障民生,优化住房保障体系。降低准入门槛,继续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推开公租房保障货币化,在中心城区已启动货币化保障基础上,督促区县落实公租房保障货币化,促进公租房与商品住房市场有效衔接,保障方式由实物为主向货币和实物并举转变。实行管办分开,在市本级和部分区县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结合事业单位改制,加强运营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公租房运营和管理模式。继续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合理确定安置方式,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妥善安置棚改居民。

3.培育租赁市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住房租赁保障管理机构组建,切实履行住房租赁主管部门职责。积极运用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广泛筹集商品住房房源,让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住有所居。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住房租赁行业及信用管理。

4.推进立法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完成《XX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持续做好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指导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全。继续协助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好物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5.强化信息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交换平台,逐步实现房产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时互通共享。在全市推广房产交易网上签约与网上申报纳税联网,实现群众房屋交易网签和网税“零跑路”。搭建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公租房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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